各教学单位:
为加强教学管理,强化教学质量监控,深入了解教学运行状况,及时发现并解决教学运行中存在的问题,根据《商丘师范学院教学常规管理规程》和《商丘师范学院2013—2014学年度第二学期教学工作要点》要求,教务处近期开展本学期中期教学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14年5月5日至16日(第12、13教学周)
二、检查内容
1.上学期期末试卷及补考试卷抽查;
2.2014届毕业论文过程抽查;
3.任课教师课程教学进度计划及教学环节的执行情况,特别是备课、教案、课堂讲授、批改作业、辅导答疑等环节中的态度和效果;
4.期中考试总结及其它情况;
5.各教学单位领导、教师听课情况;
6.实验教学检查(根据《商丘师范学院关于实验教学管理工作的暂行规定》进行检查、实验教学课程表的编制、实验报告情况、学生实验成绩情况等);
7.各教学单位二级教学督导组织运行情况。
三、检查方式
采取自查与抽查相结合办法进行检查。
1.各教学单位自查(时间:5月5日—9日)。各教学单位二级督导组织进行检查,并将检查记录及时汇总存档;
2.校教学督导专家组抽查(时间:5月12日—16日)。校教学督导专家组到各教学单位进行抽查,教务处将抽查结果向全校通报。
四、具体要求和说明
(一)具体要求
1.各教学单位要高度重视中期教学检查工作,加强组织领导,结合院(部)实际,利用院(部)二级教学督导组织,开展院(部)自查;
2.各教学单位中期教学检查结束后,要及时总结,查找存在的问题,反馈给相关人员,并提出改进意见;
3.各教学单位在校教学督导专家组抽查之前,应准备好相关材料和本单位中期教学检查总结报告,提交校教学督导专家组1份。
(二)说明
1.试卷检查。检查试卷批阅是否规范,试卷存档情况等(见附表一);
2.毕业论文过程检查。检查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组织管理、指导教师资格、任务书、答辩过程、成绩评定、资料归档等(见附表二);
3.教学进度检查。依据本学期课程教学进度计划,检查进度执行情况(见附表三);
4.教师教案检查。教师教案形式(手写/打印),教案格式是否规范、内容是否完整等(见附表四);
5.作业检查。针对各专业课程的特点,检查任课教师布置作业、批改作业数量、质量和规范程度等(见附表五);
6.实验(技能)课检查。根据《商丘师范学院关于实验教学管理工作的暂行规定》进行检查,主要检查实验教学课程表的编制、实验报告情况、学生实验成绩情况等(见附表六);
7.听课记录。各教学单位处级教学管理人员,每人每月至少听课2次;系(教研室)主任、任课教师听课按各教学单位的要求进行(见附表七);
8.期中考试工作提交总结报告。
五、抽查时间安排
2013-2014学年第一学期中期教学检查抽查时间安排表
时间
| 星期一
(5月12日)
| 星期二
(5月13日)
| 星期三
(5月14日)
| 星期四
(5月15日)
| 星期五
(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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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
| 文学院
物理与电气信息学院
体育学院
| 新闻传播学院
化学化工学院
美术学院
| 经济与管理学院
计算机与信息技术学院
现代艺术学院
| 历史与社会学院
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
音乐学院
| 法学院
生命科学学院
教育科学学院
|
下午
| 外语学院
环境与规划学院
公共体育教学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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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部
建筑与土木工程学院
国际教育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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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丘师范学院教务处
2014年4月16日
中期教学检查通知.doc
中期教学检查表1-7.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