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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期中教学检查通知
发布日期:2015年04月21日 08:47  查看次数: 次

各学院(部):

为加强教学管理,强化教学质量监控,深入了解教学运行状况,及时发现并解决教学运行中存在的问题,根据《商丘师范学院教学常规管理规程》和《商丘师范学院2015年度教学工作计划要点》要求,教务处近期开展期中教学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15年4月27日至5月8日(第7、8教学周)

二、检查内容

1.上学期期末试卷及补考试卷抽查;

2.2015届毕业论文过程抽查;

3.任课教师课程教学进度计划及教学环节的执行情况,特别是备课、教案、课堂讲授、批改作业、辅导答疑等环节中的态度和效果;

4.期中考试安排情况;

5.各学院(部)领导、教师听课情况;

6.实验教学检查;

7.晚自习开展情况;

8.各学院(部)课堂教学管理及二级教学督导组织运行情况。

三、检查方式

采取自查与抽查相结合办法进行检查。

1.各学院(部)自查(时间:4月27日—30日)。各学院(部)进行自查,并将检查记录及时汇总存档。

2.教务处及校教学督导专家抽查

(1)第7教学周(4月27日—30日),校教学督导专家和教务处工作人员将深入教室(或监控室)查看教师课堂教学管理情况,深入各学院了解低年级学生上晚自习情况。

(2)第8教学周(5月4日—8日),校教学督导专家分组到各学院(部)进行抽查。

四、具体要求和说明

(一)具体要求

1.各学院(部)要高度重视期中教学检查工作,加强组织领导,结合自身实际,利用二级教学督导组织,开展教学督导自查;

2.各学院(部)期中教学检查结束后,要及时总结,查找存在的问题,反馈给相关人员,并提出改进意见;

3.各学院(部)在校教学督导专家抽查之前,应准备好相关材料(如试卷检查时应准备好考试课程、考查课程及补考课程清单)和期中教学检查总结报告,提交校教学督导专家1份。

(二)说明

1.试卷检查。检查试卷批阅是否规范,试卷存档情况等(见附表一);

2.毕业论文检查。检查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组织管理、指导教师资格、任务书、开题报告等(见附表二);

3.教学进度检查。依据本学期课程教学进度计划,检查进度执行情况(见附表三);

4.教师教案检查。教师教案形式(手写/打印),教案格式是否规范、内容是否完整等(见附表四);

5.作业检查。针对各专业课程的特点,检查任课教师布置作业、批改作业数量、质量和规范程度等(见附表五);

6.实验(技能)课检查。根据《商丘师范学院关于实验教学管理工作的暂行规定》进行检查,主要检查实验教学课程表的编制、实验报告情况、学生实验成绩情况等(见附表六);

7.听课记录。各学院(部)处级教学管理人员,每学期不少于5学时;系(教研室)主任、任课教师听课按各教学单位的要求进行(见附表七);

8.期中考试工作提交总结报告。

五、抽查时间安排

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期中教学检查抽查时间安排表

时间

星期一

(5月4日)

星期二

(5月5日)

星期三

(5月6日)

星期四

(5月7日)

星期五

(5月8日)

上午

1.音乐学院

2.物理与电气信息学院

3.新闻传播学院

1.现代艺术学院

2.化学化工学院

3.文学院

1.公共体育教学部

2.计算机与信息技术学院

3.经济与管理学院

1.体育学院

2.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

3.历史与社会学院

1.教育科学学院

2.生命科学学院

3.法学院

下午

1.美术学院

2.环境与规划学院

3.外语学院

1.国际教育学院

2.建筑与土木工程学院

3.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部

商丘师范学院教务处

2015年4月20日

期中教学检查通知.doc

期中教学检查表1-7.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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