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为加强教学管理,强化教学质量监控,深入了解教学运行状况,及时发现并解决教学运行中存在的问题,根据《商丘师范学院教学常规管理规程》和《商丘师范学院2015年度教学工作计划要点》要求,教务处近期开展期中教学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15年4月27日至5月8日(第7、8教学周)
二、检查内容
1.上学期期末试卷及补考试卷抽查;
2.2015届毕业论文过程抽查;
3.任课教师课程教学进度计划及教学环节的执行情况,特别是备课、教案、课堂讲授、批改作业、辅导答疑等环节中的态度和效果;
4.期中考试安排情况;
5.各学院(部)领导、教师听课情况;
6.实验教学检查;
7.晚自习开展情况;
8.各学院(部)课堂教学管理及二级教学督导组织运行情况。
三、检查方式
采取自查与抽查相结合办法进行检查。
1.各学院(部)自查(时间:4月27日—30日)。各学院(部)进行自查,并将检查记录及时汇总存档。
2.教务处及校教学督导专家抽查
(1)第7教学周(4月27日—30日),校教学督导专家和教务处工作人员将深入教室(或监控室)查看教师课堂教学管理情况,深入各学院了解低年级学生上晚自习情况。
(2)第8教学周(5月4日—8日),校教学督导专家分组到各学院(部)进行抽查。
四、具体要求和说明
(一)具体要求
1.各学院(部)要高度重视期中教学检查工作,加强组织领导,结合自身实际,利用二级教学督导组织,开展教学督导自查;
2.各学院(部)期中教学检查结束后,要及时总结,查找存在的问题,反馈给相关人员,并提出改进意见;
3.各学院(部)在校教学督导专家抽查之前,应准备好相关材料(如试卷检查时应准备好考试课程、考查课程及补考课程清单)和期中教学检查总结报告,提交校教学督导专家1份。
(二)说明
1.试卷检查。检查试卷批阅是否规范,试卷存档情况等(见附表一);
2.毕业论文检查。检查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组织管理、指导教师资格、任务书、开题报告等(见附表二);
3.教学进度检查。依据本学期课程教学进度计划,检查进度执行情况(见附表三);
4.教师教案检查。教师教案形式(手写/打印),教案格式是否规范、内容是否完整等(见附表四);
5.作业检查。针对各专业课程的特点,检查任课教师布置作业、批改作业数量、质量和规范程度等(见附表五);
6.实验(技能)课检查。根据《商丘师范学院关于实验教学管理工作的暂行规定》进行检查,主要检查实验教学课程表的编制、实验报告情况、学生实验成绩情况等(见附表六);
7.听课记录。各学院(部)处级教学管理人员,每学期不少于5学时;系(教研室)主任、任课教师听课按各教学单位的要求进行(见附表七);
8.期中考试工作提交总结报告。
五、抽查时间安排
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期中教学检查抽查时间安排表
时间
| 星期一
(5月4日)
| 星期二
(5月5日)
| 星期三
(5月6日)
| 星期四
(5月7日)
| 星期五
(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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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
| 1.音乐学院
2.物理与电气信息学院
3.新闻传播学院
| 1.现代艺术学院
2.化学化工学院
3.文学院
| 1.公共体育教学部
2.计算机与信息技术学院
3.经济与管理学院
| 1.体育学院
2.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
3.历史与社会学院
| 1.教育科学学院
2.生命科学学院
3.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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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
| 1.美术学院
2.环境与规划学院
3.外语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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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国际教育学院
2.建筑与土木工程学院
3.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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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丘师范学院教务处
2015年4月20日
期中教学检查通知.doc
期中教学检查表1-7.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