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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大学生实习工作专项调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年03月16日 09:42  查看次数: 次

各二级学院:

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大学生实习工作专项调查的通知》,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完善大学生实习实践制度,着力构建自强卓越的高等教育体系,高等教育司面向全国普通本科学校开展大学生实习工作专项调查工作。相关工作如下:

、调查对象

普通本科学校专项调查,主要面向高校实习管理人员、实习指导教师、参加过实习的在校本科生和近5年本科毕业生。具体如下:

(一)实习管理人员(校级)。不少于2人,建议实习工作主管领导及工作人员各1人。

(二)实习管理人员(二级学院)。每单位不少于2人,建议实习分管副院长及工作人员(学院实习负责老师)各1人。

(三)实习指导教师。填写总数不少于每单位本科专业数,每个本科专业至少1人。

(四)参加过实习的本科生。填写总数不少于每单位在校本科生总数的8%,参与学生须为参加过实习的在校本科生和近5年本科毕业生且两部分学生比例约为8:2

(五)实习单位。根据各学院上报在实习单位实习情况,确定10家单位(见附表),各实习单位推荐1名管理人员及1名担任过指导教师的专业人员分别填写问卷。每家实习单位只填写一次问卷。

、工作安排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此次教育部实习专项调查工作,务必做到调查对象落实到人,调查人数达到通知要求,并确保调查各项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2调查对象中,(一)由教务处完成,(二)(三)(四)由二级学院组织完成,(五)由相关二级学院联系实习单位完成。

3318,调查对象在线填报问卷填报网址为:http://survey.hmedux.com

4、各学院总结形成本学院大学生实习工作专项调研报告,于31817点前发送至邮箱63031@sqnu.edu.cn

5联系人:实践教学科 胡老师(61173

 

                                教务处

2025316


附表

学院

实习单位名称

艺术设计学院

商丘古城文化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马克思主义学院

商丘市回民高级中学

外语学院

商丘市第二高级中学

生物与食品学院

商丘市第一高级中学

音乐学院

商丘市第四高级中学

测绘与规划学院

商丘市实验中学

美术学院

商丘市锦绣路小学

经济管理学院

河南瀚斯作物保护有限公司

法学院

北京盈科(商丘)律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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