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师范学院2018年度优秀教学管理人员
评选工作规程
根据我校2014年发布的《商丘师范学院优秀教学秘书评选与奖励办法》(见附件1)的文件精神,为加强我校教学管理队伍建设,调动各学院教学管理人员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积极性,增强工作责任感,表彰我校在教学管理中爱岗敬业、工作出色的优秀模范,努力提升学校教学管理工作的水平。学校决定评选2018年度“优秀教学管理人员”。经学院考核、推荐等环节后,本年度共有19人参评,为做好评选工作,制定本规程。
一、专家组(略)
二、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具有正确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敬业精神、奉献精神和服务意识,乐于为广大教师和学生服务;
3.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认真全面地履行岗位职责,切实起到桥梁纽带作用,能把教务处发布的教学相关的通知与信息及时、准确传达至学院师生,确保所在教学单位教学工作的信息畅通,任务落实;
4.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敏于观察、勤于思考,能充分调动各方面的教学积极性;
5.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熟悉本单位情况、各教学环节和教学管理规章制度,对所在学院相关专业知识有一定了解;
6. 在教学办主任、副主任和教务员岗位上工作满一年以上,工作中没有发生教学事故或受过其他处分。
三、评选名额
根据学校有关文件精神,本年度全校共评选出十名“优秀教学管理人员”。
四、评审程序
1.实行统一标准、专家投票的方式进行评选。评审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进行参评人员工作汇报,每个参评人员5分钟汇报时间;第二阶段进行评选,经专家投票后选出10名“优秀教学管理人员”。
2.根据评选结果,报请领导审批,学校发文通报并择期予以表彰。
五、时间地点
2018年12月6日下午14:30,梁园校区中德大厦143教室(教评中心培训室)。参评人员需在14:20前到达并将汇报PPT拷贝至专用电脑上。
教务处
2018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