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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遴选河南省基础教育教师发展研究创新团队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年10月24日 10:53  查看次数: 次

关于遴选河南省基础教育教师发展研究

创新团队的通知

 

学院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等五部门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中小学 教师培训体系改革的实施意见》豫教师〔2021〕66 及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遴选河南省基础教育教师发展研究创新团队的通知(教办师〔2021〕302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启动我校河南省基础教育教师发展研究创新团队以下简称“ 创新团队”)建设工作,现将创新团队遴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范围

我校具有师范教育专业,积极进行基础教育教师发展研究的教师研究团队。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的创新团队一般应以省级以上教师教育研究平台或省级以上师范类重点学科、一流本科专业为依托。有良好的科研条件、环境和较充足的科研经费,团队首席专家及成员有充分的时间和精力从事本项目资助的研究任务。

(二)申报的创新团队应是在长期合作基础上自然形成的研究集体,有明确稳定的研究方向,研究队伍梯队合理,团队成员应具有勇于探索、善于创新和团结协作精神,同时具有较强的研究能力和学术发展潜力。创新团队成员原则上不超过 6 名,一般应为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已获批其他省级及以上创新团队的首席专家不得作为团队成员。

(三)创新团队的首席专家原则上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年龄一般不超过 55 周岁,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较高的学术造诣和创新性学术思想,作风正派、治学严谨,组织协调和沟通合作能力强,在主攻研究方向上有良好的研究基础和工作条件, 在国内外有一定学术知名度。创新团队首席专家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中的 3 (均为主持人或第一作者):

1.  10 年至少发表 2 篇被CSSCI 期刊收录的基础教育教师发展研究学术论文;

2. 在权威出版社公开出版基础教育教师发展研究类个人学术

专著不少于 1 部;

3. 主持完成国家教育科学研究项目或省级及以上教师教育研

究项目不少于 1 项;

4. 获得过省部级科研奖励或省级教师教育教学成果奖一等奖不少于 1 项。

学院在推荐创新团队时,要坚持团队建设和创新平台建设相结合的原则。鼓励和支持跨学校、跨学科组建学术创新团队,鼓励创新团队与国内外科研机构、企业合作组建学术创新团队,在交叉领域开展研究,注重创新团队骨干成员之间研究方向的有效整合。

三、创新团队遴选程序

(一)学院推荐

各有关学院严格对照申报条件,积极推荐出符合条件的创新团队参与校级立项评选

(二)学校组织专家评选

学校根据申报条件按照有关程序和要求进行评审,评审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遴选,立项校级创新团队

(三)公示立项

学校对拟立项的校级创新团队进行网上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批准立项

(四)我校校级创新团队中择优推荐省级创新团队。

四、校级创新团队管理

一)创新团队所在学院负责团队建设的过程管理,主动对创新团队的工作动态进行跟踪、了解,积极督促团队认真开展研究工作,协助解决团队研究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为创新团队建设提供良好的条件保障。

(二)校级立项创新团队建设期限一般 3 年,学校根据有关文件提供相应资金资助

五、申报及建设工作要求

(一)创新团队建设是全面加强教师培训体系建设的重要措施,各学院要高度重视、积极组织推荐,切实做好申报工作

(二)各单位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和电子版请于 2021年 10 28 日报送至教学研究科(应天楼104),联系人:李毅然王怡,联系电话:3057386,邮箱:sqnujyk@163.com

 

 

 

 

附件 2河南省基础教育教师发展研究创新团队申请书(校级)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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