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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1年河南省高等教育学会高等教育研究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年12月31日 10:33  查看次数: 次

关于申报2021年河南省高等教育学会高等教育研究项目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根据河南省高等教育学会《关于做好2021年高等教育研究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豫高教学会〔2021〕48号)文件精神,学校决定组织2021年河南省高等教育学会高等教育研究项目的申报推荐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立项类别

1.综合类:主要围绕建设国家创新高地和实施创新驱动、科教兴省、人才强省战略,围绕省委、省政府关于高等教育重大战略需求与决策部署,针对我省高等教育改革发展中的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开展前瞻性、综合性、实证性研究,努力形成一批具有原创性且有很强应用价值的研究成果。综合类项目分重大项目、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

     2. 产教融合专项类:主要围绕产教融合、科教融合协同创新发展开展专项研究。专项类项目分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

项目的完成时限,应根据项目性质和成果形式确定。以研究报告或论文为主要成果形式的偏应用性质的研究,完成时限一般为1-2年;以专著或论文为主要成果形式的偏基础理论或有一定周期的实践研究一般为3-4年。

二、申报数额

各学院原则上限报1项。

三、申报要求

(一)选题要求

项目选题原则上应依据《2021年度高等教育研究项目立项指南》(附件1,以下简称《指南》),重大项目一般应按《指南》中的原题或适当加以改造提升后进行申报,重点和一般项目,申请者可以按原题申报,也可以根据学校和个人的实际情况另行确定选题进行申报,但应符合立项类别要求。

(二)申报人员要求

1. 项目申请人(主持人,下同)及项目组所有成员应享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权,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 重大项目申请人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五年以上;重点和一般项目申请人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学位,不具备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学位的,须有两名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同行专家书面推荐。

3. 项目主持人具有负责指导或承担项目研究的能力,必须切实负责指导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不能从事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不得作为项目主持人。

4. 项目申请人只能主持申报1项项目,项目申请人及其他成员参与学会项目数量不得超过2 项。

5. 已列入厅级(含厅级)以上的研究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在研尚未结项的厅级、省级教改项目主持人,不得作为主持人进行申报;省级及以上自然科学基金、人文社科基金和其他科研项目尚未结项的主持人在确保研究时间、研究精力的前提下方可申报。

6. 研究人员队伍结构合理,能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

7. 支持和鼓励多院校联合申报,鼓励吸收行业、企业人员参与高等教育研究项目的研究与实践。联合申请的项目需明确主持单位及项目主持人。参与单位不占所在申报限额。跨单位合作项目成员数量每增加一个单位可增加3人,最多限5个单位20人。

(三)其他相关要求

   申报项目特别是重大和重点项目要具备较好的前期相关研究基础和研究条件,研究目标明确,研究内容合理,研究手段和方法科学,研究路线或技术方案具有可行性,预期研究成果具有创新性。

四、申报材料

项目申请人需填写《河南省高等教育学会高等教育研究项目立项申请书》(附加2)和《河南省高等教育学会高等教育研究项目申请汇总表》(附件3),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立项申请书中提到的项目主持人和主要参加人员近5年来在高等教育科学研究、教育教学改革方面的主要成果,包括与项目有关方面的获奖证书复印件,正式出版或发表的论著目录及论著复印件(按序装订成册,A4 幅面不超过100个页码。)

以院系为单位,202218日前将纸质申报书一式7份和1份支撑材料交应天楼104办公室;电子版申请书、支撑材料和汇总表发送至教学研究科邮箱:sqnujyk@163.com。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李毅然(68254)王怡(616002

                                                           教务处

                                                 2021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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