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教材管理办法》对于普通高等学校教材选用的工作要求,现对我校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各教学单位所选用的教材进行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5天,公示期间如对教材选用有意见或建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教务处反映。
联系人:陈 新 韩晓峰
教务处
2023年02月09日
上一条:关于征订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 (秋)教材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征订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春)教材的通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