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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2级在校本科生申请修读辅修学士学位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年06月09日 16:39  查看次数: 次

各学院:

辅修学士学位是指普通高等学校(以下简称“高校”)全日制在校本科生,在保证完成主修专业学业任务的同时,根据学校相关规定,经自愿申请、学校审核同意,跨本科专业大类辅修另一本科专业学位课程,达到授予学位标准,获得辅修本科专业对应学科门类的学士学位。

开展辅修学士学位教育工作,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高素质复合型人才的重要举措。按照省教育厅和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相关文件精神和工作要求,我校启动2022级在校本科生申请修读辅修学士学位报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对象与条件要求

(一)报名对象

2022级在校本科生

(二)条件要求

1. 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2. 身体健康,学有余力,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主修专业的专业必修和限选课程平均学分绩点达到2.5以上,没有不及格记录;

3. 无纪律处分记录。

(三)报名限制

所报辅修学士学位必须与主修专业不在同一学科大类内(我校各专业所属学科大类见附件1)。

二、开设辅修学士学位教育专业

经河南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审批,目前我校开设的辅修学士学位有7个专业(含1个方向),具体见表1。

1.我校目前开设的辅修学士学位教育专业

序号

辅修学士学位教育专业

开设学院

授予学位

1

法学

法学院

法学

2

经济学

经济管理学院

经济学

3

英语

外语学院

文学

4

汉语言文学

人文学院

文学

5

经济学(创新创业方向)

创新创业学院

经济学

6

小学教育

教师教育学院

教育学

7

应用心理学

教师教育学院

理学

8

财务管理

经济管理学院

管理学

三、报名与录取流程

1. 网上报名

时间:612日8:00 — 16日15:00。学生必须登录教务系统进行“辅修专业”的报名操作(报名操作见附件2),未在网上进行辅修报名的不予审核。

2. 录取资格审核

双学位报名工作结束后,由教务处于620日完成录取资格审核。

3. 发放录取通知书

审核确认符合录取条件,教务处统一发放录取通知书,学生凭录取通知书报到学习。

四、学分及学费标准

各辅修学士学位教育专业的毕业学分要求一般为60学分,学费收费标准按商丘师范学院《学分制收费管理办法(修订)》执行,学生须在每学年报到时联系相关学院缴纳学费。

五、证书颁发

我校开设的辅修学士学位教育专业是经河南省教育厅学位办公室批准开设的,在毕业时如获得主修专业学士学位后,同时符合学校授予辅修学士学位的有关规定,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表决通过后,授予辅修学士学位。如果学生未获得主修专业的学位证书,无论是否修满辅修学士学位教育专业所规定的学分,都不得颁发辅修学士学位证书。

根据国务院学位办公室相关文件要求,“辅修学士学位在主修学士学位证书中予以注明,不单独发放学位证书。”即主辅修学位“双证合一”,每生只颁发一张学位证书,学位信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上备案可查询。

六、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

1. 各专业所属学科大类列表

2. 辅修学士学位报名操作流程




教务处

2023年6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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