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三批省级虚拟教研室试点建设工作的通知》(教办高〔2023〕253号)(附件1),学校现组织开展第三批省级虚拟教研室试点推荐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教研室负责人应由国家级或省级教学名师、国家级一流专业负责人、一流课程负责人等高水平教师担任。
2.教研室成员不少于10人,具有相对稳定的高水平教学研究和实践团队。
3.教研室所依托专业或课程已获批“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或“一流课程”。
4.虚拟教研室应已有实体教研室建设基础。
5.依托虚拟教研平台(自建或第三方平台均可)定期开展教研交流和资源协同一学期以上的优先支持。
6.鼓励跨专业、跨学科、跨校际申报。跨校际申报的,我校须是牵头申报学校。
7.鼓励企业参与虚拟教研室申报与建设。
二、材料报送要求
1.《虚拟教研室建设试点申报统计表》(纸质版1份,见附件 2)。
2.《虚拟教研室建设试点推荐表》(纸质版7份,见附件 3)。
3.支撑材料(纸质版1份,装订成册)。
4.以上材料电子版于8月5日之前发送至教学研究科邮箱sqnujyk@sqnu.edu.cn,纸质版交至应天楼104室。联系人:李毅然 68254,邵雪原 668176。
教务处
2023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