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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2024年第一学期课程教学范式综合改革项目结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年09月11日 16:44  查看次数: 次

各学院:

为检验课程教学范式综合改革项目建设成效,加强课程教学范式综合改革项目管理,提高教师课程教学水平和教学效果,充分发挥课程教学范式综合改革项示范引领作用,不断促进人才培养质量提升,学校决定开展本学期课程教学范式综合改革项目的结项工作,现将项目结项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结项范围

2016、2017、2018、2019、2020年立项且本学期正常开课的课程教学范式综合改革项目。

二、结项要求

1.项目结项按照《商丘师范学院课程教学范式改革项目管理办法》(院行字〔2016〕33号)规定进行。《课程教学范式改革项目结项评价办法》中所要求的全部内容应完备无缺。

2.学校正式立项的且建设期满的课程教学范式综合改革项目,本学期正常开课。

3.因培养方案修订等原因导致课程名称发生变更的立项课程,需提交相应说明材料,并由院长签字盖章,经评审专家签署意见后报学校审批。

4.因培养方案修订等原因导致停开或取消的立项课程原则上不予结项。

三、结项程序

(一)学院初审鉴定

各学院对课程教学范式综合改革项目结项审核要认真负责,切实发挥改革课程的示范引领作用。要结合学生评教成绩、学生访谈和问卷调查结果、教师平时课堂教学情况和课程负责人提交的结项材料,对课程建设情况和实际效果进行全面评价。

要严格按照《课程教学范式改革实施方案》和《课程教学范式改革项目管理办法》文件精神,逐项对照结项要求,认真核对自评表中的全部材料,严格审核视频资源、教学设计、慕课证书、课题组成员、结项报告等相关材料的质量完备及一致性情况,结项报告中必须明确本课程范式改革类型。

各学院要组织院长任组长,教学副院长任副组长的专家组认真进行审核,并对每一个结项项目给出具体审核意见(审核意见填写到《商丘师范学院课程教学范式改革项目结项书》学院鉴定意见栏),专家组全体成员(原则上不少于7人)逐一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后统一报送。专家组至少听申请结项课程公开课一次。学校提倡各学院进行公开鉴定,相关专业教师全员参与。学院初步鉴定方式由各学院自主确定,并对初审鉴定结果进行网上公示。

(二)学校复审鉴定

学校组织专家严格按照《商丘师范学院课程教学范式改革项目结项评价办法》进行复审。复审时坚持严格标准,对于建设成效不符合要求的项目坚决不予结项。

复审阶段,项目负责人要对照结项要求,进行PPT汇报(汇报时间不超过5分钟),并现场回答专家评委提出的问题;评审专家在观看学校课堂监控课程教学回放、认真审阅结项材料、查看学院鉴定意见的基础上,通过投票给出鉴定意见,最后报请学校研究确定项目是否通过验收结项。

(三)验收通过结项后的课程,课程负责人或课程团队仍要继续进行改革提升,各学院每年度要对课程改革提升情况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后按照1.5工作量计算。学院一定要严格把关,确保通过课程教学范式综合改革,切实提高课堂教学质量。

学校仍将通过听课、学生调查座谈、学生评教等形式不定期对通过验收结项的示范课程进行复查,如复查不通过,将不再列为示范课程,取消工作量系数奖励。

(四)验收不通过的课程,需要根据相应结项验收标准进行改进和提升,达到验收结项要求后,方可在条件允许时再次申请验收结项。

四、结项材料要求

(一)提交材料清单

结项要求按照《商丘师范学院课程教学范式改革项目管理办法》(院行字〔2016〕33号)进行。

1.《商丘师范学院课程教学范式改革项目结项书》1式5份。

2.根据不同立项类型的《结项标准要点》,填写《商丘师范学院XXXX式课程教学结项标准内涵及评分表》(1份),对照自评表,提交相关支撑材料1份。

3.《商丘师范学院课程教学范式改革效能评价通用指标体系》(1份)。

4.撰写结项报告,说明泛雅网络教学平台和课程录制情况,总结改革亮点(1份)。

5.课程标准(1份)

6.完整教学设计(1份)。

7.XX学院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课程教学范式综合改革项目结项汇总表(1份)。

上述材料均需要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且评价办法中的每一项内容都应提供相应的支撑材料。

(二)材料报送要求

纸质材料请9月27日下午17:00点前以学院为单位送报至教务处114室,同时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


附件:

1.《课程教学范式改革项目管理办法》及相关附件压缩包

2.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课程教学范式综合改革项目结项汇总表



联系人:王怡;电话:616002

电子邮箱:wangyi16@sqnu.edu.cn

                                       教务处

                                    2023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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