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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学校审核评估材料专项核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年02月29日 17:51  查看次数: 次

各学院:

为有序推进学校审核评估评建工作,根据学校工作安排,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审核评估材料专项核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形式及时间

采取各学院自查与学校抽样检查相结合的方式。

各学院自查时间:2024年3月1日-419日。

学校专项核查时间:2024年4月22日起,请各学院做好相应准备,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二、检查范围及内容

1.本科课程教学大纲核查要求:

1)是否完成近三年已开设和2024版人才培养方案所列各类本科课程教学大纲的制(修)订,并符合学校课程教学大纲的格式要求。按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课程顺序将课程教学大纲装订成册(通识教育选修课程可不提供),备对照检查。

2)课程思政内容是否达成全覆盖,无任何违背党和国家政策的内容出现。

3)是否科学合理分解了课程目标,并据此开展对毕业要求的有效支撑。

2.本科课程形成性评价材料(试卷、考核材料)核查要求:

1)2021-2022学年、2022-2023学年两个学年及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的所有考核形式为考试的本科课程,考试材料是否按标准装订存档。每门课程是否有效开展过程性考核,并规范化进行存档,各项考核材料是否齐全

2)是否存在试卷连续多年雷同化、出题错误、不按规范批改、作业或考查材料缺失等现象。

3)课程目标达成度分析报告内容是否详实、合理且完备。

4)在课程考核评价中,是否建立能力与知识并重,结果考核与过程考核相结合的课程考核体系,全面推进课程评价改革,实现过程评价与结果评价结合,健全综合性评价,落实好评价结果反馈改进,促进人才培养质量持续提升。

3.本科实践材料核查要求:

1)2021届、2022届、2023届三届本科毕业生的所有本科实践(见习、实习、研习)材料是否齐备(含实践教学大纲、毕业实习计划、实习指导教师统计表、毕业实习总结、 实习手册、成绩评定表等),并按规定存档。

2)是否存在实习实践材料不按规定签字、遗失、缺失内容等现象。

4.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核查要求:

1)2021届、2022届、2023届三届本科毕业生所有毕业论文(设计)材料是否齐备(含开题、中期、教师指导、论文查重、答辩等全过程材料),并按规定存档。

2)是否存在毕业论文(设计)材料不按规定签字、遗失、缺失内容等现象。

3)各专业选题以实验、实习、工程实践和社会调查等实践性工作为基础的毕业论文(设计)占比≥50%,是否符合规定标准。

三、学校核查工作安排

1.专项核查工作组成员构成

组长:郭文佳

副组长:韩桂玲、孟现志

成员:麻陆东、王峥、崔伟峰、各学院教学副院长

2.核查工作

1)各学院需提前安排好检查地点,并提前如实准备好相关材料,由核查组现场随机抽取各项材料开展检查工作。

2)各核查组在核查过程中,须填写好核查工作表,并将工作表交至教务处。

四、工作要求

为迎接教育部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各学院要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各项评估材料准备工作,评建结合、以评促建,要尽快对照审核评估指标,再次对本科教学工作进行自查自纠,对教学档案进行查漏补缺,加强教学管理,严把本科教学纪律,充分展示学院本科教育教学的良好状态和工作质量。


未尽事宜请与教务处联系,联系人:胡春华、潘柯宇,联系电话:3057388。


教务处

2024年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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