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举办河南省第二十八届教育教学信息化交流活动的通知》(教资保函〔2024〕208号),我校为进一步贯彻落实《2024年提升全民数字素养与技能工作要点》和教育部教育技术与资源发展中心《关于举办2024年全国师生信息素养提升实践活动(第二十八届教师活动)的通知》(教技资〔2024〕30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提高教师信息素养,深化课程改革,强化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持续推动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切实提升教学质量、助力减负增效、加强协作与交流,经研究,我校决定开展河南省第二十八届教育教学信息化交流活动推荐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加范围
学校在职在岗教师。
二、项目设置与说明
根据文件要求,我校按照高等教育组进行申报,申报项目有:微课、优秀教育电视节目。关于各类申报项目的制作、格式、支撑材料等相关内容请参照教育厅文件中具体说明与要求进行准备(见附件)。
三、资格审定
(一)微课作品限作者一名;其它每件作品作者不超过三人,每位教师限报送一件作品。已参加往届活动或其他省级活动的作品不得报送。
(二)项目作品要按照文件中所规定的范围、标准进行设计、制作,要充分体现信息技术环境下教学方式的变革,展现学生自主学习、探究学习的过程,整合并利用优质资源,促进信息技术与课程深度融合。
(三)作品须为原创作品,资料的引用应注明出处,如引起知识产权异议和纠纷,其责任由作品作者承担。有政治原则性错误和学科概念性错误的作品,取消参加资格。弄虚作假行为,一律取消参加资格。
四、工作要求
(一)学院推荐
各学院认真组织,依据“组织单位作品推荐参考指标”(见通知文件附件4)严格推荐评选,择优推荐。
(二)报送要求
2024年5月30日下午5点前,以学院为单位将推荐项目作品、作品登记表(附件1)和交流活动汇总表(附件3)报送至教务处教学研究科(应天楼104室)。附件1和附件3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sqnujyk@sqnu.edu.cn),纸质版报送至应天楼104。微课等视频材料需携带移动存储设备到应天楼104室现场拷贝。
其它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联系人:邵雪原 联系电话:3057386
教务处 2024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