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新学年的教学工作已经开始,为加强教学管理,规范教学行为,确保新学期教学秩序正常运行,依据《商丘师范学院教学检查工作制度》(院行字〔2015〕10号)和商丘师范学院关于印发《商丘师范学院本科课堂教学质量标准》的通知(商师教政〔2023〕11号),学校将组织本学期开学教学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月17日上午7:50,校领导、教务处、学生处人员分组巡视检查,分组巡视安排见表1,其中校领导于7:40在梁园校区家属区601楼西侧道路集合;教务处各组人员集合地点分别为行方楼南门、1号教学楼南门和智圆楼南门前。
表1 开学教学秩序检查分组巡视安排表
巡视 分组 |
校领导 |
随同人员 |
巡视地点 |
第一组 |
张志坚、吴金山 程功鹏、翟 滨 |
贾 丽、韩桂玲 曲东旭、韩晓峰 |
梁园校区 行方楼、三商楼、艺术中心 |
第二组 |
陈向炜、何瑞强 张 箭、刘澜涛 |
韩 坤、崔伟峰 胡春华、王春峰 |
睢阳校区 1号教学楼、2号教学楼、科技楼 |
第三组 |
刘国庚、郭文佳 王晓征 |
麻陆东 李毅然、张 弛 |
梁园校区 智圆楼、艺术楼、汉梁楼、体育场馆 |
二、检查内容
1.学生上课出勤情况及精神面貌;
2.教师上课准备情况(提前15分钟到教室,相关课件、教材、教案等教学材料的准备);
3.学生教材落实情况;
4.课堂教学纪律。
三、具体要求
1.新学期开学前,各教学单位必须做到“两个落实”:即教学任务落实到每位教师,上课时间和地点落实到每个学生。确保期初各项教学活动顺利进行。
2.各任课教师应认真备课,精心组织各教学环节,提高教学艺术性,为学生奉献精彩的第一课。
3.各教学单位应提前做好本单位的教学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保障各教学环节正常运行。
4.党政办负责安排车辆。
5.宣传部负责拍照与宣传工作。
教务处
2025年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