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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河南省教育科学规划2025年度一般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年02月28日 16:37  查看次数: 次

各学院: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河南省教育科学规划2025年度一般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教办教科〔202552)通知要求,我校决定组织开展本课题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2025年度省教育科学规划一般课题申报和评审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以加快建设教育强省、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目标,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学术导向,理论和现实问题研究并重,充分发挥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示范引领作用,为繁荣发展我省教育科研事业,服务我省教育改革发展大局做出贡献。

(二)省教育科学规划一般课题选题应着重围绕加强教育系统党的建设,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化发展,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促进高等教育内涵发展,健全学校家庭社会育人机制,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实施教育数字化战略,培养造就新时代高水平教师队伍,推动教育高水平对外开放等方面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进行论证设计。

(三)省教育科学规划一般课题不设课题指南,课题名称由申请人自拟。自拟课题名称的表述应科学、严谨、规范,一般不加副标题。

二、申报条件

(一)课题申请单位须符合以下条件:了解并能够遵守河南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省教科规划办”)有关管理规定;有负责教育科研工作的职能部门和完善的科研管理制度;能够提供开展课题研究的必要条件,支持课题组开展研究并承诺信誉保证。

(二)课题申请人(主持人)须符合以下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较高的政治素养;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博士学位。不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博士学位者,属高等学校或省辖市以上教育教学研究机构的,须有2名具有正高级职称的专家书面推荐,中专、中小学、幼儿园须有2名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的专家书面推荐。

(三)作为课题主持人本年度只能申报一项省教育科学规划一般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省教育科学规划其他课题的申请;作为课题组成员同年度只能参与一项省教育科学规划一般课题的申请;已主持或参与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未结项者不能申报;2024年结项的省教育科学规划一般课题主持人不参与本年度课题申报;承担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撤项不满三年的课题主持人不得申报;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不能作为课题主持人申报。

(四)凡在内容上与在研或已结题的各级各类课题有较大关联的,应在《申请书》中详细说明所申请课题与已承担课题的联系和区别,否则视为重复申请。

三、课题管理

(一)省教科规划办对所有申报课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课题由专家依据《河南省教育科学规划2025年度一般课题设计论证活页》进行匿名评审。

(二)获准立项的课题需在1-2年内完成。研究期限自课题批准立项之日算起,延期结项或课题组人员调整需报省教科规划办批准。课题主持人应依据有关要求,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课题承担单位应履行承诺,保证科研信誉。

(三)课题研究的最终成果由省教科规划办组织鉴定,鉴定通过者予以结项并公布。课题所有研究成果,包括阶段性成果、最终成果等发表或出版时,均须独家注明“河南省教育科学规划2025年度一般课题(课题名称)成果(课题批准号)字样。

四、申报名额及申报方式

(一)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实行限项申报,指标配额待上级部门公布后再另行通知。

(二)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实行网络申报。“河南省教育科学规划管理平台”(以下简称“平台”)中的“课题申报系统”为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管理以该系统为准。申请人可通过河南省教育科学规划与评估院(http://www.hnedur.com)访问平台,平台将于20253150时至4124时上线开放,逾期系统自动关闭,不再受理申报。平台开放前,申请人可从河南省教育科学规划与评估院下载《河南省教育科学规划2025年度一般课题申请书》(见附件1)和《河南省教育科学规划2025年度一般课题设计论证活页》(见附件2)先行做好课题设计论证研究基础部分的准备,其他部分可以在平台上直接填写。附件下载网址http://www.hnedur.com/wz/75/1431.html

(三)课题申请人需在规定时间内在平台上填写并上传《申请书》,加盖单位公章后,将全文扫描在一个文档中,同PDF版本的《活页》一起提交到平台上。二级管理单位需在202541024时之前完成审核工作,把加盖公章的《河南省教育科学规划2025年度一般课题申报数据汇总表》(见附件3)扫描件及审查合格、在限额之内的《申请书》《活页》在平台上提交至省教科规划办,无需提交纸质材料。

五、材料报送

请以学院为单位,于310日下午5点前将《申请书》(一式五份)、《汇总表》及相关支撑材料报送至应天楼104室,同版电子材料发送至邮箱(sqnujyk@sqnu.edu.cn)。论证活页不需报送教务处。


附件:2025年度教育科学规划一般课题申报材料模版


联系人:李毅然  联系电话:3057386

教务处

2025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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