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与成果评奖暂行办法〉通知》(教教科〔2011〕337号)精神,现将河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以下简称“省教科规划课题”)2025年结项验收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2025年度省教科规划课题结项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守诚信原则,对不同类别课题分类评价,注重研究成果的科学性、规范性、创新性,着重验收课题最终成果的学术质量和实践价值,根据专家意见综合确定鉴定等级,确保结项验收工作的公平公正。
二、结项验收对象
按照课题《立项申请书》研究时限,到2025年结项的一般课题;经过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省教科规划办”)批准延长至2025年结项的一般课题;2024年结项验收不合格的一般课题。按照课题《立项申请书》研究时限,到2025年结项的专项课题;经过省教科规划办批准延长至2025年结项的专项课题;2024年结项验收不合格的专项课题。2024年立项的专项课题不参与本次结项验收。按照课题《立项申请书》研究时限,到2025年结项的重点、重大招标课题以及尚未结项的其他年度重点、重大招标课题。
三、结项流程:
省教科规划课题结项验收实行网上申请审核。“河南省教育科学规划管理平台”(以下简称“平台”)为结项验收的唯一网上平台,一般课题、专项课题、课题立项通知书为2022年度及以前的重点重大招标课题进入平台内“课题结项系统”进行申报提交,2023年度及以后的重点重大招标课题进入平台内“重大重点课题”进行申报提交。
课题主持人申请结项需提交以下材料:
1.《课题立项通知书》复印件。
2.《课题申请书》(课题立项申请文本)。
3.《开题报告》(相关栏目需有关人员手写签字)。
4.《中期报告》(相关栏目需有关人员手写签字)。
5.《重要事项变更申请审批表》(无变更者不提供)。
6.《课题鉴定结项申请审批书》(附件1)。
7.研究报告。为专家鉴定方便,研究报告要有内容目录;为方便检索,请严格按照有关样式(见附件2)填写。
8.相关工作改革和发展建议(一般课题无需提供)。
9.课题研究期间发表的论文、出版的专著及其他相关成果材料(非正式出版的结集材料、学术会议交流的论文等)复印件(论文的封面、目录、正文、封底,专著的封面、版权页、目录、封底等)。
10.成果影响和效益证明(领导批示、成果应用、获奖情况、媒体报道及决策建议被采纳等的证明文件)。
11.研究报告复制比检测报告(一般课题提交,机构检测出具的检测报告需加盖检测机构公章;个人在线检测的需提供信息完整的原文标注报告)。
12.匿名研究报告(专家鉴定用,请提供PDF和Word两种版本,并把该课题研究期间发表的相关论文或出版的专著题目、期刊或出版社名称信息在匿名研究报告后面列出,便于专家全面公正鉴定)。匿名报告中不得直接或间接透露课题主持人、主要参与者及所在单位信息或相关背景资料,否则不予鉴定。
结项申请人可通过河南省教育科学规划与评估院(http://www.hnedur.com)访问平台,在“课题结项系统”或“重大重点课题”按提示要求填写结项信息,在平台设置的“立项申请材料”“研究过程材料”“研究成果材料”“影响和效益材料”“鉴定评审材料”栏目中逐项填写提交。平台开放前,申请人可按要求(见“四、材料申报”)做好相关电子文稿准备工作。
四、提交材料:本年度结项验收一般课题无需提交纸质版材料。专项课题、重点重大课题需提交装订成册的纸质版材料。纸质版材料应按文件中“四、材料申报1-11”顺序统一用A4纸左侧胶装成册(封面样式见附件3,原则上装订为一本)。每项课题提交1套。研究成果有专著的,另需提交专著原件2本(套)。请于5月6日前将纸质材料提交至教务处104室,提交的纸质版材料均不退回。
五、受理时间:平台“课题结项系统”将于2025年4月15日0时至4月28日17时上线开放,逾期系统自动关闭,不再受理申请。
结项详情及要求参见附件通知: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河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2025年结项验收工作的通知
附件: 1.关于河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2025年结项验收工作的通知
2.结项模版
联系人:李毅然 电话:3057386
教务处
2025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