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和关于教材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 《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 (2024—2035年)》部署要求,依据教育部大中小学课程教材研究项目管理的规定,现启动2025 年度教育部大中小学课程教材研究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项目定位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聚焦大中小学课程、教材建设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统筹开展基础理论、实践应用、国际比较、战略前沿等研究。
(二)项目类型
本次受理申报的教育部大中小学课程教材研究项目分为重大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三类。
1.重大项目:设置 5—8 项,研究期限为 2—3 年,资助经费50—80 万元/项。
2.重点项目:设置 15—20 项,研究期限为 1—2 年,资助经费 20 万元/项。
3.一般项目:设置 20 项,研究期限为 1—2 年,资助经费10 万元/项。
(三)选题指南
本年度发布重大项目、重点项目选题指南 (附件1),项目申报人可按照选题指南申报,也可自拟题目申报。如按选题指南中所列选题申报,不得更改选题名称;重大项目确有必要,可对选题说明中的研究内容适当微调,但不得大幅压缩或改变。一般项目不设选题指南,由项目申报人自拟题目申报。
二、申报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品行端正、学风优良。
2.须具有副高级 (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其中,重大项目申报人须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厅局级 (含)以上职务。
3.教育部机关在编工作人员不得申报或者参与申报。为确保项目申报人和项目组成员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项目研究,2025 年度教育部大中小学课程教材研究项目申报作如下限定:
(1)项目申报人即项目负责人,限 1 人。申报人同年度只能申报 1 个教育部大中小学课程教材研究项目,且不得作为教育部大中小学课程教材研究项目其他项目组成员。
(2)已主持国家级或省部级重大项目未结项者,不得申报重大项目。
(3)已获得立项的国家级和省部级项目及其子项目,不得重复申报本项目;申报本项目的相关研究,已获得其他资助的,应当在申报材料中说明所申报项目与已承担项目的联系和区别。不得以已出版或发表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报本项目。
(4)同一人员作为项目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可参与 2 个教育部大中小学课程教材研究项目的申报。项目组成员参与须征得本人同意。
三、材料报送
项目申报人须依托所在学院申报,不受理个人申报。各学院(系)务必于请于6月20日下午5点前将申报书(一式5份)、《汇总表》(盖章)报送至教务处104室,以上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sqnujyk@sqnu.edu.cn。
四、纪律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统筹领导。
(二)各单位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明纪律要求,督促申报人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按规定完成项目填报,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无违背科研诚信等行为。
(三)申报人要弘扬崇尚精品、严谨治学、严守诚信、认真负责的优良学风,如实填写申报信息。其中,项目论证部分不得直接或间接透露个人信息或相关背景资料,否则取消申报资格。
附件:申报材料模版与指南
教务处
2025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