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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推荐第四批“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年07月04日 18:36  查看次数: 次

各学院: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推荐第四批“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的 通知》(教高函〔2025〕355 号)、《教育部关于开展第四批“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创建活动的通知》(教师函〔2025〕2号),现就我校推荐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我省“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推荐范围为全省普通本科高校和高等职业学校的教学科研单位、创新团队。申报团队需具备《通知》中的基本条件;团队负责人或主要成员获得国家级教学成果奖、国家科技三大奖、教育部人文社科优秀成果奖、主持国家重大科研项目的优先推荐;团队负责人为国家级人才计划入选者的优先推荐;团队成员被选树为“时代楷模”“全国教书育人楷模”、全国“最美教师”或获评“全国模范教师”“全国优秀教师”等优先考虑。

二、推荐要求

申报团队需具备2年以上稳定合作基础,并提供详实成果支撑材料,根据《通知》要求,所有申报成果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5月31日。团队负责人及成员存在师德失范、违纪违法记录的不得申报,前三批已入选国家级团队的成员不得重复申报。

三、创建内容

创建内容。围绕思想政治与师德师风、教育教学、科研创新、社会服务、团队建设等创建指标,制定创建计划,明确方向和目标,制定具体措施和实施步骤,实现团队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素养显著提升,教育教学成绩突出,科研创新成果显著,服务社会效益显现,团队建设可持续发展,青年教师培养有成效。

四、材料报送

请各学院认真学习“全国黄大年式教学团队”创建内容和评审认定指标,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团队申报,于7月8日下午5点前将申报书及相关支撑材料纸质版一式三份报教务处104室,电子版请同时发送到指定邮箱(sqnujyk@sqnu.edu.cn)。


附件:全国高校黄大年团队申报相关材料附件


教务处

2025年 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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