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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首批教师教育类省级优质课程认定和第二批课程建设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年09月02日 20:20  查看次数: 次

各学院:

根据《河南省师范教育质量提升行动计划(2024-2028)》(教师2023〕406号)文件精神,河南省教育厅发布了《关于做好首批教师教育类省级优质课程认定和第二批课程建设申报工作的通知》(教师函2025458号)。按照文件要求,特面向全校开展相关认定、申报与评选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首批教师教育类省级优质课程认定

(一)认定范围

省教育厅2024年批准立项建设的首批教师教育类省级优质课程。

(二)认定要求

 1.教学理念先进;教学成果显著;课程内容契合课程目标;课程体系科学、合理、优质,具有示范推广价值。

 2.注重课程设计、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评价改革,落实创新教育理念,运用新型教学方式方法。

 3.完善过程评价制度,加强对学生课堂内外、线上线下学习的非标准化、综合性等评价。

 4.主动对接中小学幼儿园人才培养需求,做好课程论师资储备,加强教学梯队建设。(具体要求见附件1)

(三)认定材料

课程负责人须提供线下课程、实习实践类课程不少于2学时的课堂实录,混合式课程不少于3学时的课堂实录及线上课程网址,线上课程须提供全部课程视频或课程网站;相应支撑材料含课程教学大纲教案学生作业学生评价表授课教师师德证明等(见附件1)

其他材料:《教师教育类省级优质课程认定申报书》一式3份(见附件2);《教师教育类省级优质课程认定申报汇总表》1份(见附件3)

二、第二批教师教育类省级优质课程建设申报

(一)申报课程类别

纳入高校师范类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且设置学分的本科教师教育类课程(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通识教育课等),均可申报。主要分为线上课程、线下课程、混合式课程、实习实践类课程四种。(见附件1)

(二)申报范围

1.参评对象

我校在编在岗教师。

2.推荐名额

拟建设的课程择优推荐5门。已认定的国家级、省级一流本科课程等,以及承担有首批课程建设任务且未完成课程认定的,不再参与本次教师教育类省级优质课程建设申报

(三)申报要求

1.课程教学团队须有中小学教师或基础教育领域教学研究、教育科研等人员参与,占比原则上不少于20%;主讲教师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

2.课程目标符合学校办学定位和人才培养目标,课程教学设计科学合理、具有鲜明特色,体现以学生发展为中心,课程需完成2个教学周期,承诺认定后持续改进优化。(具体要求见附件1)

(四)申报材料

课程团队须提供时长10分钟内的说课视频,内容包括教学理念、课程设计、课程实施、改革成效等。

其他材料:《教师教育类省级优质课程建设申报书》及相关支撑材料一式3份(见附件4);《教师教育类省级优质课程建设申报汇总表》1份(见附件5)

三、材料报送

请各学院积极组织相关教师参加课程认定与申报,并于9月19日(星期五)16点前,将纸质版材料报送至教务处114室,视频材料携带U盘拷贝。联系人:赵行;联系电话:668897。

附件:

1.《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首批教师教育类省级优质课程认定和第二批课程建设申报工作的通知

2.河南省首批教师教育类省级优质课程认定申报书

3.河南省首批教师教育类省级优质课程认定申报汇总表

4.河南省第二批教师教育类省级优质课程建设申报书

5.河南省第二批教师教育类省级优质课程建设申报汇总表

教务处

2025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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