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河南省“人工智能+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25-2027年)》文件精神,河南省教育厅发布了《关于开展第二批“人工智能+教育”领航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教办科技〔2025〕266号)(通知文件见附件1)。按照文件要求,特面向全校开展相关申报与评选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
我校各学院、部门。
二、申报条件
1.申报限额:择优推荐1项。
2.负责人要求:项目负责人不超过2人;若负责人(含第二负责人)有尚未结项的同计划项目或教育信息化类项目,不得参与申报。
3.实施周期:立项后原则上不得调整人员、变更实施计划;立项项目纳入领航计划项目库,须于2026年4月底前完成中期自查评估,2026年12月31日前完成验收。
4.鼓励与科研院所、人工智能优势企业联合申报。
(见附件1)
三、申报内容
申报选题分为重点选题和一般选题,原则上须符合《河南省“人工智能+教育”领航计划项目指南》,确有重大创新实践价值的可超范围申报。(见附件1)
四、申报要求
1.项目须选用网信部门备案、安全可控的模型(含开源模型)作为技术基座,人工智能应用符合《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标识办法》及相关后续规定;优先支持应用机制完善、能力图谱完备、语料自主可控、场景可复制的项目。(见附件1)
2.各申报单位须如实填写《河南省“人工智能+教育”领航计划项目申报书》(见附件2),同时提供已在本单位或其他单位试用、推广的相关证明材料。所有材料发生日期须在2025年10月12日前。
五、材料报送
请各学院积极筹备并严格审核,并于2025年10月24日中午12点前,以学院为单位将纸质材料送至教务处114室,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kcjs@sqnu.edu.cn,邮件主题注明“XX学院-河南省第二批‘人工智能+教育’领航计划项目申报”。
联系人:赵行 联系电话:668897
附件:
1.《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第二批“人工智能+教育”领航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 河南省“人工智能+教育”领航计划项目申报书
教务处
2025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