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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丘师范学院关于开展河南省教育科学“十五五”规划2026年度一般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年03月16日 15:46  查看次数: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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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河南省教育科学“十五五”规划2026年度一般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教办教科〔2026〕62号)要求,我校决定组织开展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2026年度省教育科学规划一般课题申报和评审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推进教育强省建设,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学术导向,理论和现实问题研究并重,充分发挥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示范引领作用,为繁荣发展我省教育科研事业,服务我省教育改革发展大局作出贡献。

(二)省教育科学规划一般课题选题应着重围绕坚持党的领导,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推进学前教育优质普惠发展、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加强健康学校建设,促进县中振兴;推动高等教育提质扩容,一体推进教育科技人才发展,强化高校科技创新策源地作用;打造现代职业教育发展高地,构建产教融合多元办学新格局;建强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提升教师专业素质能力;推进人工智能赋能教育行动,提升教育治理能力,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等方面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进行论证设计。

(三)省教育科学规划一般课题不设课题指南,课题名称由申请人自拟。课题名称的表述应严谨、规范,一般不加副标题。

二、申报条件

(一)课题申请单位须符合以下条件:了解并能够遵守河南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省教科规划办”)有关管理规定;有负责教育科研工作的职能部门和完善的科研管理制度;能够提供开展课题研究的必要条件,支持课题组开展研究并承诺信誉保证。

(二)课题申请人(主持人)须符合以下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较高的政治素养;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博士学位。不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博士学位者,属高等学校或省辖市以上教育教学研究机构的,须有2名具有正高级职称的专家书面推荐;中专、中小学、幼儿园须有2名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的专家书面推荐。

(三)作为课题主持人本年度只能申报一项省教育科学规划一般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省教育科学规划其他课题的申请;作为课题组成员同年度只能参与一项省教育科学规划一般课题的申请;已主持或参与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含重大招标、重点、一般、专项)未结项者不能申报;2025年结项的省教育科学规划一般课题主持人不参与本年度课题申报;承担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撤项不满三年的课题主持人不得申报。

(四)凡在内容上与在研或已结题的各级各类课题有较大关联的,应在《申请书》中说明所申请课题与已承担课题的联系和区别,否则视为重复申请。

三、课题管理

(一)省教科规划办对所有申报课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课题由专家依据《河南省教育科学“十五五”规划2026年度一般课题设计论证活页》进行匿名评审。

(二)获准立项的课题需在1-2年内完成。研究期限自课题批准立项之日算起,研究期间,一般课题原则上不允许延期和课题组成员调整。课题主持人应依据有关要求,遵守相关承诺,按期完成研究任务。课题承担单位应履行承诺,保证科研信誉。

(三)课题研究的最终成果由省教科规划办组织鉴定,鉴定通过者予以结项并公布。课题所有研究成果,包括阶段性成果、最终成果等发表或出版时,均须独家注明“河南省教育科学‘十五五’规划2026年度一般课题(课题名称)成果(课题批准号)”字样。

四、材料报送

各学院须于3月23日上午10点前,将纸质申请书(一式五份)和申报汇总表(须由主要领导签字盖章)报送至教务处教学研究科(应天楼104室),同时将以上电子版材料(汇总表须为word格式)发送至邮箱(请务必使用企业微信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2026年教育科学规划一般课题

办公电话:3057386 电子邮箱:sqnujyk@sqnu.edu.cn

教务处

2026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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