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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发展中心科学教育协同创新专项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年04月03日 08:27  查看次数: 次

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发展中心《关于开展科学教育协同创新专项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我校决定组织本课题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类别

本课题面向高校教师、中小学教师、教研机构教研员等主体,分为重点课题、一般课题两类。其中,重点课题拟支持60项,一般课题拟支持200项,研究周期均为1年。

二、申报要求

1.课题主持人:本课题实行双主持人制,主持人须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拥有3年及以上科学教育相关领域研究或实践经历,具备一定的成果积累和行业影响力。如主持人存在相关在研课题,须说明申报课题在研究目标、内容及方法上的差异化创新点。

2.团队要求:第一主持人须为高校教师,团队成员应包含高校科学教育相关领域学者、中小学教师,中小学应协同开展课题研究或进行试点示范验证。团队人数(含主持人)不超过10人,每人限报1个课题。团队成员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备相应的专业素养和研究能力,品行端正、学风优良。

3.条件保障:本课题为立项不资助课题,中心为立项课题提供学术交流、成果推广等支持,申报单位应提供研究必需的场地、设备等支持,确保研究工作顺利实施。

4.支撑材料说明:已在国家智慧教育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smartedu.cn/)、教育部科学教育数字化资源平台(https://kxjy.csrd.edu.cn)上线的科学教育课程、实验等数字资源,可作为课题支撑材料(需提供视频课件、应用/采纳证明等佐证材料)。如佐证材料较大,可采用U盘、光盘等方式随纸质版材料邮寄,课程资源须确保权属清晰,不得侵犯他方知识产权。

三、申报程序

1.申报工作以课题主持人依托单位为主体集中申报,不受理个人申报。

2.课题主持人依托单位负责填写《科学教育协同创新专项课题汇总表》(附件3,以下简称《汇总表》),审核《科学教育协同创新专项课题申报书》(附件2,以下简称《申报书》)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合规性。

3.请各申报单位于2026年4月7日上午11点30分之前将《申报书》(一式一份)和《汇总表》(签字盖章)按要求报送至教务处教学研究科(应天楼104)。电子版《汇总表》通过企业微信邮箱发送至sqnujyk@sqnu.edu.cn邮箱。


教务处

2026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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