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全面检验基础教育教学研究工作的成果和成效,我校决定开展2026年度校级基础教育教学研究项目的结项验收工作,通知如下:
一、结项范围
2021 年度立项的基础教育教学研究项目(商师教政〔2021〕57 号文件)、2022 年立项的基础教育课程改革课题研究项目(商师教政〔2022〕34 号文件)、2023 年立项的基础教育研究项目(商师教政〔2023〕32 号)。
二、结项要求
根据《商丘师范学院基础教育教学研究项目结项鉴定等级标准》(附件2)执行。
三、结项程序
学院对照鉴定标准,对申请结项鉴定的项目进行审核,将符合结项要求的项目报送到教务处教学研究科,教务处组织专家进行最终鉴定。
四、材料报送要求
请各项目负责人于2026年9月7日上午11点前,将结项鉴定书(附件1)、附件3(无人员变更不需提供)、汇总表(附件4)和成果证明材料(研究报告、期刊论文复印件等)提交至教务处教学研究科(应天楼104室),将电子版汇总表(附件4)发送邮箱(sqnujyk@sqnu.edu.cn)。
附件:2026年校级基础教育项目结项附件材料
教务处
2026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