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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河南省第三十届教育教学信息化交流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年05月21日 08:29  查看次数: 次

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教育技术与资源发展中心(中央电化教育馆)《关于举办2026年全国师生数字素养提升实践活动(第三十届教师活动)的通知》(教技资202618号)文件精神,河南省教育厅发布了《关于举办河南省第三十届教育教学信息化交流活动的通知》(教办资保2026140号)(通知文件见附件1)。按照文件要求,特面向全校开展相关申报、评选及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类别

微课、信息化教学课程案例、优秀教育电视节目。

二、评选范围

(一)参评对象

我校在编在岗教师。

(二)推荐名额

择优推荐20件作品。每位教师限参与报送1件,已参加往届活动或其他省级及以上活动的作品不得报送。

三、材料要求

(一)参赛材料

1.微课:教师围绕单一学习主题,以知识点讲解、技能操作和实验过程演示等为主要内容,使用摄录、录屏等拍摄方式制作的视频教学资源。可以是讲授视频,也可以是讲授者使用教学软件、教学装备对相关教学内容进行批注和讲解的视频。

1)制作要求:单一有声视频文件,教学目标清晰、主题突出、内容完整、声画质量好。视频片头要求蓝底白字、楷体、时长5秒,显示教材版本、学段学科、年级学期、课名、教师姓名和所在单位等信息,画面尺寸为640×480像素以上,时长8-10分钟,视频中要求出现教师本人讲课的同步画面。如有学习指导、练习题和配套学习资源等相关材料须一并提交。

2)报送形式:微课视频(MP4格式),相关材料(ZIP压缩包格式)。

2.信息化教学课程案例:利用信息技术优化课程教学,转变学习方式,创新课堂教学模式,教育教学改革成效显著的案例。包括课堂教学、研究性教学、实验实训教学、见习实习教学等,采用混合教学或在线教学模式。鼓励结合国家智慧教育公共服务平台进行案例创作。

1)制作要求:提交案例介绍文档、教学活动录像和相关材料。

案例介绍文档:包括课程建设与实施情况、教学效果、教学成果、推广情况等。

教学活动录像:反映信息化课程教学情况,可以是具有代表性的单节课堂教学实录、多节课堂片段剪辑、专题介绍视频等。时间总计不超过50分钟。

相关材料:包括教学设计方案、课程资源等。

2)报送形式:案例介绍文档(Word文档格式),教学活动录像(MP4格式),相关材料(ZIP压缩包格式)。

3.优秀教育电视节目:教育电视新闻、校园电视作品、教育电视主持人风采等交流、展示类视频资源。

1)制作要求:

教育电视新闻(含校园新闻):每条新闻时长3分钟以内,校园新闻须围绕一个新闻主题摄制。

校园电视作品(新闻专题类):以记录典型人物、文体活动或探讨校园生活热点问题,宣传学校办学特色为主题,时长10-15分钟。

校园电视作品(校园DV、MV):具有微时长、微周期、微投入、主题集中、故事情节完整等特点,适于在各种媒体(特别是移动媒体)播放,时长不超过10分钟;MV包括校歌和其他适合学生演唱的歌曲,配有字幕,时长3-5分钟。

教育电视主持人风采:包括专题采访、栏目主持(不含电台播音主持);时长在10分钟以内。

2)报送形式:作品视频(MP4格式,大小不超过1.5G),相关材料(ZIP压缩包格式)。

各类参赛材料的具体要求见附件1通知文件。

(二)其他材料

除参赛材料以外,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1.作品登记表(PDF格式)(见附件2);

2.交流活动作品汇总表(见附件3)。

四、材料报送

请各学院积极组织相关教师申报并严格审核,7月2日(星期四)16:00前,以学院为单位将纸质版材料报送至教务处114室,同时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kcjs@sqnu.edu.cn;联系人:赵行;联系电话:668897


附件:

        1.关于举办河南省第三十届教育教学信息化交流活动的通知

        2.作品登记表

        3.交流活动作品汇总表


                                          教务处

2026年5月21日



下一条:关于组织进行2026年春季学期期中考核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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