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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双节”期间教学场所安全检查通知
发布日期:2026年09月22日 10:49  查看次数: 次

各学院、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教学场所安全管理,及时排查和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切实保障师生人身安全和教学秩序正常运行,教务处决定于中秋、国庆“双节”期间(9月23日至9月30日)组织开展教学场所安全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全校各类教学场所,包括梁园校区行方楼、智圆楼,睢阳校区1号教学楼。

二、检查内容

1.用电与电气安全。重点检查线路老化、私拉乱接、大功率电器违规使用、插座开关破损以及配电箱(柜)管理等情况。

2.消防设施与疏散通道。检查灭火器、消火栓、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是否完好有效,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

3.房屋结构与门窗设施。检查墙体、天花板、地面、门窗、护栏以及吊扇、灯具等吊挂物是否存在松动、脱落、渗漏等隐患。

4.设备设施与网络运行安全。检查多媒体设备、投影、音响、网络线路及机房用电与运行状况。

5.环境卫生与场所管理。检查教室卫生、杂物堆放、占用通道等情况。

三、人员安排

1.各学院组织专人对各自分配的教室,对照检查内容全面自查(9月23日至9月24日),发现的问题隐患及时上报学校物业或后勤服务中心(报修电话:×××××××)。

2.学校物业组织专人对梁园校区行方楼、智圆楼,睢阳校区1号教学楼进行全面检查(9月28日至9月29日)。

3.教学楼管理委员会学生成员对梁园校区行方楼、智圆楼,睢阳校区1号教学楼进行全面检查,与学校物业同步进行(9月28日至9月29日)。

4.教务处组织专人全面检查、验收(9月30日),并于10月8日至10月13日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

四、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明确专人负责,确保检查工作落到实处。

2.落实主体责任。坚持“谁使用、谁负责”,将责任落实到每一间教室、每一处场所、每一名责任人。

3.坚持闭环整改。做到问题、措施、责任、时限“四落实”,防止走过场、留死角。

教务处

2026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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