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的通知
各单位、各部门:
为全面贯彻全国教育大会和新时代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的意见》(教高〔2018〕2号)要求,围绕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这个核心,加快形成高水平人才培养体系,以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为中心,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工作,鼓励和支持广大教师积极开展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切实提高我校应用型人才培养质量,根据学校工作部署,决定开展2021年度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的申报与立项工作。
一、指导思想
认真落实“新时代高教40条”与“六卓越一拔尖”计划2.0精神,围绕教育部确定的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的五个基本原则(立德树人,德育为先;学生中心,全面发展;服务需求,成效导向;完善机制,持续改进;分类指导,特色发展),以OBE理念为引领,以专业认证为中心,以解决人才培养中的实际问题为出发点,立足学校教育教学现状,坚持问题导向与目标导向,精准发力,切实解决学校人才培养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全面提高学校教育教学能力和应用型人才培养质量。
二、选题要求
选题要围绕我校办学定位和发展方向,以学校转型发展、专业建设、立德树人为中心,坚持应用为主,理论研究与具体实践相结合,发挥教学改革项目在思政课程与课程思政建设,特别是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及党的创新理论融入课程教学的引领带动作用。充分体现创新性、实用性和前瞻性,突出我校课程建设、专业建设和教学改革特色。课程思政类项目与基础教育类项目优先立项。
三、申报要求
2021年度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分为一般项目和重点项目两类。
1.校级教改项目的申报人应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具有硕士以上学历,申报校级重点项目的主持人须具有高级职称;主持或参与完成过校级及以上教改项目;课程思政类项目与基础教育类项目优先立项。
2.项目主持人限申报主持1项教改项目,项目组成员不得同时参与2项以上教改项目。项目组成员一般限5人,跨学院合作项目限7人(含主持人)。项目组成员必须同意参加项目研究并实际参与研究工作。项目评审立项后,项目主持人及项目组成员除工作关系变化等特殊情况外,原则上不得调整。
3.校级重点项目以学院为单位申报,每个学院限报2项(其中有一项必须是课程思政改革项目)。重点项目原则上要围绕学校转型发展、课程思政建设、专业评估与专业认证、应用型人才培养、专业集群建设、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行业学院发展、教学审核评估、实习实训模式创新、完全学分制改革、模块化教学改革、基层教学组织建设等学校重点工作进行。申报人要有丰富的教学实践经历、较高的理论研究水平和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学校教学管理部门根据部门工作实际,也可申报,但全校教学管理部门合计申报不得超过6项。
4.已获得校级以上立项的课题不得重复申报。校级教改课题(含教师教育课程改革研究项目)逾期未结项的教师本次不得申报。各学院务必认真把关,坚决杜绝违规申报。一经发现,取消本学院本次申报重点项目资格。
5.非教学管理部门行政人员申报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由归口学院统一报送。
四、申报程序和评审数量
1.各学院要积极组织教师参加,并对申报项目进行院级遴选,结合本通知要求和本单位教育教学改革的实际情况,精心推选出选题立意好、改革力度大,并具有重大实践意义的研究项目,尤其是课程思政类项目,择优向学校推荐。
2.申报项目须填写《商丘师范学院教改项目立项申请书》(见附件1)、《商丘师范学院2021年度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情况汇总表》(见附件2)。
3.学校组织专家对申报的项目进行评审、确定立项项目。
4.本次将根据申报数量确定立项数量,立项数量原则上不超过申报数量的2/3。立项重点项目数量最高不超过25项,一般项目数量最高不超过50项,并根据教育教学改革工作实际,确定部分委托项目和自主项目。
五、材料提交要求
1.提交材料:(1)申请书一式八份及电子版;(2)汇总表一份及电子版;(3)近五年与课题研究相关的前期成果原件及复印件1份(原件验后退回,不相关材料不得报送)。要求使用牛皮纸袋封装好,封面贴申报书首页、反面注明袋内明细。
2.各学院要做好项目申报组织和推荐工作,并于2021年9月23日下午17:00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交教务处教学研究科(104室),电子稿发至电子信箱:sqnujyk@163.com。
联系人:邵雪原:3057383(668176);王怡:3057386(67386)
附件1:申报书
附件2:汇总表
教务处
2021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