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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级新生课表编排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年08月27日 15:46  查看次数: 次

关于2021级新生课表编排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依据2021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及学期课程设置情况,各课程承担学院需要按照本学期教学计划进行课表编排工作,请各有关单位务必按时按要求完成课表编排工作,确保2021级新生按时顺利开课。

2021级新生2021年秋季学期课程编排工作安排如下

一、课程说明及编排要求

本学期需进行编排的课程包括公共课程和专业课程,公共课课表编排工作由教务处及课程承担单位共同负责,专业课课表编排工作由各课程承担单位负责,专业课表的编排需依据公共课表进行编排,避免时间、教室冲突。

(一)公共课

1.公共必修

    2021级2021年秋季学期开设的公共必修课包括公共基础课和通识必修课,具体公共课程信息如表所示。教务处及相关单位已经完成公共课表的编排工作,现予以公布(具体课表详见附件)请公共课程承担单位依据本课表于9月6日前将公共课表完整无误的做入教务管理系统,同时完成置课、发布课表等操作,确保2021级每一位新生及任课教师在系统中查看到本人的准确课表

2021级2021年秋季学期开设的公共课

本科含2021级升本

课程代码

课程名称

开课及修读学期

选课方式

承担学院

排课责任单位

20A180011001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1

置课

马院

教务处

马院

20A180011007

军事理论(II)

1、2

置课

20B050011001

20B050011005

20B050011009

大学英语A(I)

大学英语B(I)

大学英语C(I)

1

置课

外语

教务处

外语学院

20A100021001

大学计算机基础

1、2

置课

信息技术学院

教务处

信息技术学院

20A070011001

体育(I)

1

置课

体育

教务处

体育学院

00003005

大学生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A


置课

就业中心

教务处

就业中心

专科

课程代码

课程名称

开课及修读学期

选课方式

承担学院

排课责任单位

20A180011001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1

置课

招就处

教务处

20A180011007

军事理论(II)

1、2


马院

教务处

马院

20Z050011001

大学英语(专)(I)

1

置课

外语

教务处

外语学院

20A070011001

体育(I)

1

自选

体育

教务处

体育学院

2021级公共必修课各学院开课情况说明:

1)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开课对象为2021级本科、专科,本学期面向2021级全部本、专科学生开课。

2)军事理论(I):开课对象为开课对象为2021级本科、专科,本学期面向2021级全部本、专科学生开课。此课程为尔雅通识平台课程,学生需自行登录我校网络教学平台,进行线上学习和考核。

3)军事理论(II):开课对象为2021级本科、专科8周结课,本学期面向梁园校区所有学院开设,2022年春季学期面向睢阳校区所有学院开设。

4)大学英语:本课程分为《大学英语A(I)》、《大学英语B(I)》、《大学英语C(I)》三个类别、四种方案,教务处根据各学院所选择的开课方案进行安排,具体详见附件课表。

5)大学计算机基础:开课对象为2021级本科、专科,其中艺术设计学院所有专业、数学与统计学院所有专业、测绘与规划学院园林专业、人文学院文化产业管理专业均不开设《大学计算机基础》,另外,生物与食品学院除生物科学专业外,其余专业均不开设《大学计算机基础》。除体育学院、外语学院、艺术设计学院、音乐学院、国教院及人文学院部分专业在2022年春季学期开设,其他所有学院均在本学期开设,具体安排请查看公共课表

6)体育(I):开课对象为2021级本、专科具体安排请查看公共课表。

7大学生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A开课对象为2021级专升本学生。

2. 通识选修课程

2021级新生在本学期不开设通识选修课课程,该类课程一般应在第2至7学期进行修读。

(二)专业课

专业课程包括人才培养方案中规定的所有专业必修课和专业选修课,由课程承担单位负责课表编排工作。各专业课程承担单位需根据2021级人才培养方案要求,依据公共课表进行专业课表的编排,要避免教室、时间冲突,务必于9月8日前完整无误的做入教务管理系统同时完成置课、发布课表操作,确保2021级每一位新生及任课教师在系统中查看本人的准确课表

二、注意事项

1.各学院在编排专业课表时,务必充分考虑公共课表,避免时间、教室及人员冲突。

2.专业课程编排时,如有单、双周上课的课程,在系统里务必按照单周或双周如实编排并注明单周上课或双周上课。如有多位教师分段上课的,务必设置好各阶段起始周以及相应授课教师。

3.所有课程必须按照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标准,如实做入系统,教务处将对系统排课和实际上课等一致性进行审查并记录在案,根据审查结果计入教学单位管理工作年度考核结果。

请各学院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排课任务,如有问题,请及时与教务处有关科室联系。

教务科办公电话:7388

教学条件保障科(教室管理):7303

教务处

2021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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