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级新生课表编排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依据2021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及学期课程设置情况,各课程承担学院需要按照本学期教学计划进行课表编排工作,请各有关单位务必按时按要求完成课表编排工作,确保2021级新生按时顺利开课。
2021级新生2021年秋季学期课程编排工作安排如下:
一、课程说明及编排要求
本学期需进行编排的课程包括公共课程和专业课程,公共课课表编排工作由教务处及课程承担单位共同负责,专业课课表编排工作由各课程承担单位负责,专业课表的编排需依据公共课表进行编排,避免时间、教室冲突。
(一)公共课
1.公共必修课
2021级2021年秋季学期开设的公共必修课包括公共基础课和通识必修课,具体公共课程信息如表所示。教务处及相关单位已经完成公共课表的编排工作,现予以公布(具体课表详见附件),请公共课程承担单位依据本课表于9月6日前将公共课表完整无误的做入教务管理系统,同时完成置课、发布课表等操作,确保2021级每一位新生及任课教师都能在系统中查看到本人的准确课表。
2021级2021年秋季学期开设的公共课
本科(含2021级升本) |
课程代码 |
课程名称 |
开课及修读学期 |
选课方式 |
承担学院 |
排课责任单位 |
20A180011001 |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
1 |
置课 |
马院 |
教务处 马院 |
20A180011007 |
军事理论(II) |
1、2 |
置课 |
20B050011001 20B050011005 20B050011009 |
大学英语A(I) 大学英语B(I) 大学英语C(I) |
1 |
置课 |
外语 |
教务处 外语学院 |
20A100021001 |
大学计算机基础 |
1、2 |
置课 |
信息技术学院 |
教务处 信息技术学院 |
20A070011001 |
体育(I) |
1 |
置课 |
体育 |
教务处 体育学院 |
00003005 |
大学生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A |
|
置课 |
就业中心 |
教务处 就业中心 |
专科 |
课程代码 |
课程名称 |
开课及修读学期 |
选课方式 |
承担学院 |
排课责任单位 |
20A180011001 |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
1 |
置课 |
招就处 |
教务处 |
20A180011007 |
军事理论(II) |
1、2 |
|
马院 |
教务处 马院 |
20Z050011001 |
大学英语(专)(I) |
1 |
置课 |
外语 |
教务处 外语学院 |
20A070011001 |
体育(I) |
1 |
自选 |
体育 |
教务处 体育学院 |
2021级公共必修课各学院开课情况说明:
(1)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开课对象为2021级本科、专科,本学期面向2021级全部本、专科学生开课。
(2)军事理论(I):开课对象为开课对象为2021级本科、专科,本学期面向2021级全部本、专科学生开课。此课程为尔雅通识平台课程,学生需自行登录我校网络教学平台,进行线上学习和考核。
(3)军事理论(II):开课对象为2021级本科、专科生,8周结课,本学期面向梁园校区所有学院开设,2022年春季学期面向睢阳校区所有学院开设。
(4)大学英语:本课程分为《大学英语A(I)》、《大学英语B(I)》、《大学英语C(I)》三个类别、四种方案,教务处根据各学院所选择的开课方案进行安排,具体详见附件课表。
(5)大学计算机基础:开课对象为2021级本科、专科,其中艺术设计学院所有专业、数学与统计学院所有专业、测绘与规划学院园林专业、人文学院文化产业管理专业均不开设《大学计算机基础》,另外,生物与食品学院除生物科学专业外,其余专业均不开设《大学计算机基础》。除体育学院、外语学院、艺术设计学院、音乐学院、国教院及人文学院部分专业在2022年春季学期开设,其他所有学院均在本学期开设,具体安排请查看公共课表。
(6)体育(I):开课对象为2021级本、专科,具体安排请查看公共课表。
(7)大学生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A:开课对象为2021级专升本学生。
2. 通识选修课程
2021级新生在本学期不开设通识选修课课程,该类课程一般应在第2至7学期进行修读。
(二)专业课
专业课程包括人才培养方案中规定的所有专业必修课和专业选修课,由课程承担单位负责课表编排工作。各专业课程承担单位需根据2021级人才培养方案要求,依据公共课表进行专业课表的编排,要避免教室、时间冲突,务必于9月8日前完整无误的做入教务管理系统,同时完成置课、发布课表操作,确保2021级每一位新生及任课教师都能在系统中查看本人的准确课表。
二、注意事项
1.各学院在编排专业课表时,务必充分考虑公共课表,避免时间、教室及人员冲突。
2.专业课程编排时,如有单、双周上课的课程,在系统里务必按照单周或双周如实编排并注明单周上课或双周上课。如有多位教师分段上课的,务必设置好各阶段起始周以及相应授课教师。
3.所有课程必须按照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标准,如实做入系统,教务处将对系统排课和实际上课等一致性进行审查并记录在案,根据审查结果计入教学单位管理工作年度考核结果。
请各学院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排课任务,如有问题,请及时与教务处有关科室联系。
教务科办公电话:7388
教学条件保障科(教室管理):7303
教务处
2021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