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各项目负责人:
学校定于2021年11月14日(周日)下午14点开始鉴定答辩工作。每组先完成对2019年、2020年立项的项目进行结项答辩工作,然后进行2021年立项答辩工作。各项目组负责人或主要参加人参加答辩,汇报3分钟以内,专家提问、答辩2分钟,使用PPT汇报。
本次答辩评审分6个答辩组,具体分组情况、时间安排见下表。学生务必准时参加答辩,不能按时到场答辩者取消结项和立项资格。
序号 |
第一组 |
第二组 |
第三组 |
第四组 |
第五组 |
第六组 |
结项 |
人文学院 |
电子电气工程学院 |
体育学院 |
经济管理学院 |
建筑工程学院 |
测绘与规划学院 |
法学院 |
信息技术学院 |
音乐学院 |
传媒学院 |
化学学院 |
国际教育学院 |
外语学院 |
|
美术学院 |
|
生物与食品学院 |
教师教育学院 |
立项 |
人文学院 |
电子电气工程学院 |
体育学院 |
经济管理学院 |
建筑工程学院
|
测绘与规划学院 |
法学院 |
信息技术学院 |
美术学院 |
艺术设计学院 |
化学学院 |
国际教育学院 |
外语学院 |
数学学院
|
音乐学院 |
传媒学院 |
生物与食品学院 |
教师教育学院 |
地点 |
梁园校区 行方楼101室 |
梁园校区 行方楼103室 |
梁园校区 行方楼106室 |
梁园校区 行方楼110室 |
梁园校区 行方楼111室 |
梁园校区 行方楼116室 |
1. 各位评审专家请13点30分之前到102教室签到开会。
2. 答辩学生在13:00至13:50到答辩地点教室拷贝答辩课件,禁止重启电脑。
3. 请各位同学严格按照疫情防控,全程规范佩戴口罩。
附件1:结项答辩秩序表
教务处
2021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