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按照本学期教学计划安排,课堂教学为第1至16周、集中实践教学为第17至18周、期末考试安排在第19周进行。现将本学期期末考核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课程考核安排
根据《考试工作管理规定(修订)》院行字[2017]247号的文件规定,教务处对2023年秋季学期期末考核进行统一安排:考查课期末考核在2024年1月2日 — 5日(校历第18周)进行,考试课期末考核在2024年1月8日 — 12日(校历第19周)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1. 公共课程期末考核安排
本学期公共考试、考查课程见表1。
表1 公共考试、考查课程列表
年级层次 |
课程名称 |
课程承担单位 |
考核方式 |
2021级 本科 |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集中考试 |
创业基础 |
创新创业教育与就业指导服务中心 |
考查 |
大学生就业指导 |
创新创业教育与就业指导服务中心 |
考查 |
形势与政策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考查 |
2022级 本科 |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集中考试 |
形势与政策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考查 |
大学英语A(III)、B(III)、C(III) |
外语学院 |
集中考试 |
体育(III) |
体育学院 |
考试 |
2021级 专科 |
大学生就业指导 |
创新创业教育与就业指导服务中心 |
考查 |
2022级 专科 |
大学英语(专)(III) |
外语学院 |
集中考试 |
体育(III) |
体育学院 |
考试 |
形势与政策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考查 |
2023级 本专科 |
思想道德与法治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考查 |
形势与政策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考查 |
军事理论(I) |
尔雅通识教育平台 |
线上考试 |
军事理论(II)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考查 |
大学英语A(I) B(I) C(I) (专)(I) |
外语学院 |
集中考试 |
大学计算机基础 |
信息技术学院 |
考试 |
体育(I) |
体育学院 |
考试 |
2023级 部分本科专业 |
中国传统文化素养与修身 |
人文学院 |
考查 |
安全教育 |
尔雅通识教育平台 |
线上考试 |
2023级专升本 |
大学生就业指导 |
创新创业教育与就业指导服务中心 |
考查 |
表2 公共考试课程考试日程安排
日期 时间 |
1月8日 (周一) |
1月9日 (周二) |
1月10日 (周三) |
1月11日 (周四) |
1月12日 (周五) |
上午 8:00-9:50 |
大学英语A(I)(2023级本) 大学英语B(I)(2023级本) 大学英语C(I)(2023级本) |
大学英语A(III)(2022级本) 大学英语B(III)(2022级本) 大学英语C(III)(2022级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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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 10:10-12:00 |
大学英语(专)(I)(2023级专) |
大学英语(专)(III)(2022级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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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 14:30-16:20 |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2022级本) |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 (2021级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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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 16:40-18:30 |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 (2022级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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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专业课程期末考核时间安排
按照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要求,各学院应在2024年1月8日 — 12日结合公共课程考试时间,合理安排本学院所承担的专业考试课程的考核,要避免学生考试冲突;专业考查课程安排在2024年1月2日 — 5日随堂进行考核。
3. 全校公共选修课程期末考核时间安排
1)校内课程:在2024年1月2日 — 5日进行考核;
2)在线课程:以学习平台安排考核时间为准。
4. 双学位及重补修期末考核安排
1)双学位课程安排在2024年1月2日 — 5日进行。
2)重、补修公共课程由承担学院集中安排;重修专业课程跟随期末考试同时进行,如需集中安排,需安排在2024年1月2日 — 5日进行。
二、试卷印刷、领取与送交安排
全部课程的考试用卷需要在2023年12月25日中午12点前完成试卷命制。
公共考试课程试卷:由学生所在单位根据考场编排情况填报公共考试课程试卷印刷统计表(见附件1),于12月25日中午12点前将试卷印刷统计表发送至教务科邮箱,教务处负责协调印刷厂印制、分装、密封,再由课程承担单位负责接收、保管、分发及回收。各学院需在考试当天每场开考前提前30分钟将考试用试卷领回、送至考务办并妥善保管,考试开始前20分钟方可在考场内现场拆封,不得提前领取、拆封试卷。
公共考查课程、专业课程、全校公共选修课程及其他课程试卷:由课程承担单位负责。对于印制数量较少的课程为了满足考试时间要求,可以由学院自行印制;印制数量较多的课程可以联系指定印刷厂印制、分装、密封。
各课程承担单位务必在考试开始前完成上述试卷的印制并妥善保管。
三、期末考试安排表的填报
各学院需完整、准确填写期末考试安排表(附件2),并于12月29日中午12点前将此表的纸质版报送至教务科,将电子版发至教务科邮箱。
四、试卷评阅、装订与成绩录入
1. 试卷评阅
按照学校统一标准进行试卷评阅,规范书写评阅符号、成绩记载等内容,避免使用不规范评阅符号、随意涂改等。
2. 试卷装订
试卷的装订按照学校有关文件要求执行。
3. 成绩录入
教务管理系统将于2024年1月12日开放成绩录入,1月19日成绩录入截止。在任课教师录入成绩之前,各学院务必将缺考、缓考学生信息提前录入系统。
五、其他要求及注意事项
1. 加强考试管理和考风建设,各学院在考前要做好对学生考风考纪的教育与宣传,特别是加强对新生的考试管理制度的宣传,让学生明白考试纪律的严肃性,防范和避免违纪行为的发生。
2.考场记录单的提交:考试当天,要依据考场记录单,及时将“缺考、缓考、违纪”等信息录入教务管理系统,并在考试当天下午5点前将考场记录单报至教务科。
教务处
2023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