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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5年秋季学期期末考核及试卷命题等相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年11月19日 17:26  查看次数: 次


各学院:

根据本学期教学计划安排,现将本学期期末考核及试卷命题的有关事项及要求通知如下。请各学院高度重视,严格按照审核评估和专业认证工作要求,课程考核内容与考核方式能够科学、合理的评价课程目标的达成情况,切实提高试卷命题的质量,严把试卷质量关。考核方式及试卷命题等相关工作的具体要求见附件。

1. 材料要求

1)试卷(学院存档)。

2)《试卷命题双向细目表》(学院存档)。

3)《商丘师范学院试卷命题审核备案表》(学院存档)。

2. 时间要求

各学院请于12月19日前完成试卷命制、审核、入库等工作,并安排专人、专机妥善保管试卷(库),建议各学院持续做好试卷库管理和维护,在后继学期里逐步充实、更新试卷库。

教务处

2025年11月19日


附件

课程考核方式及试卷命题等相关工作要求

一、考核方式要求

1.实行开放式、全过程、多方式考核。考核方式需依据教学大纲,按照审核评估和专业认证工作要求,根据课程性质和教学目标,科学设计考核方式,能反映课程教学目标的达成度。过程性考核内容应包含课前预习考查(课外阅读等)、期中考核、课堂测试、实验/实训/实习等、专项课程论文/报告/调研报告等、课堂表现(笔记、课堂参与度等)、课后作业(含小组作业、小组学习等)及其他方式;终结性考核需为教考分离或开放式考核(含非标准答案考试),要紧扣课程目标达成度,针对课程目标达成的学习成果类型不同(认知、技能、情感态度、社会交往等),可综合应用题库命题、笔试、口试、非标准答案考试等多种形式的考试评价方法。

2.合理分配各种考核形式所占的比重。原则上过程性考核环节不低于4个(其中理工科专业、体音美等艺术类专业与师范类专业的课程考核内容中一般应包含一定量的实验/实训等实践操作内容)。每门课程的考核方式、考核次数及成绩比例应列入课程教学大纲,且学生过程性考核成绩的形成依据,应纳入课程考核材料归档。

3.进行教学范式综合改革的课程,必须进行考核方式的创新改革;鼓励实践性较强的课程考核方式进行创新改革,并制定课程考核改革的具体方案。

二、笔试试卷命题要求

1.笔试试卷命题要符合OBE理念,对接课程目标“产出”应知应会、对接毕业要求“产出”学习成果、对接培养目标“产出”专业人才,彰显知识与能力考核并重的多元化课程考核方式,做到考核内容覆盖教学大纲规定的基本内容。

2.课程“考试”或“考查”的考核方式按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的相关要求执行。笔试试卷命题应出难度、覆盖度适宜的两套试题(附参考答案与评分标准,并注明得分点),且两套试题的重复率不得超过20%,近三年试卷的试题不得重复

3.积极探索教考分离,并提高试卷命题质量。不断完善课程的试题库建设,试卷由试题库组题,或由教师团队或非任课教师命制,或尝试引入一流高校相同课程的试卷。提高试卷的“区分度”,能够将不同学习水平的学生区分开来;提高试卷的“挑战度”,试卷中不再出现“填空”“判断”“名词解释”等低难度题型;考试题型中有关考核学生基本知识和基本能力的客观题型,每题分值不宜过高,客观题总分值占比应在20%以下;有关应用题、论述题、综合题或辨析题等考查学生更高能力层次的应用题型分值应占有较大比例,并以考核学生灵活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为重点。

4.认真填写《试卷命题双向细目表》。《试卷命题双向细目表》是进行试卷质量评价、课程目标达成度分析的基本依据,命题教师(团队)必须根据专业认证要求及教学大纲中所规定的课程目标要求和知识内容认真填写。

5.试卷格式必须规范,根据出题模板要求把试题打印在8开标准白纸上。

5.非标准答案考试课程的命题及考核,按照《关于推进课程考试非标准答案考试改革的工作方案(试行)》相关要求进行。

三、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要求

所有考试课程,命题教师(团队)应提供相应的“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其中:

1)客观题型,须做到答题标准“唯一”,并标明每题分值。

2)主观题型,须制定参考答案的给分要点,如应用题考核的哪些应用知识点要逐条列出并标出给分点,论述题的要给出论述要点和思想观点等给分点,分析题要给出推理步骤等得分点,综合题考察哪些知识点等要给出得分点,均要在参考答案中体现出来。要求做到给分有据、合理。

3)非标准答案考试评分按照《关于推进课程考试非标准答案考试改革的工作方案(试行)》相关评分要求进行。

四、试卷的审查、保管与使用

1.试卷的审查

各教学单位成立审题小组,院长、教学副院长任组长。对本教学单位开设课程拟出的试卷,从题型、试卷质量、参考答案与评分标准、得分点、试卷格式、意识形态相关问题等方面进行全面审查、严格把关,确保试题、试卷的客观性、全面性、规范性。同时对命题教师(团队)填写的《试卷命题双向细目表》《商丘师范学院试卷命题审核备案表》对照并检查。以上材料没有达到要求的予以退回修改或重新命制,直至合格。

试卷审查通过后,有关人员须在《试卷命题双向细目表》《商丘师范学院试卷命题审核备案表》上签字。

2.试卷的保管与使用

经审查合格的试卷,各学院应有专人对试卷严加保管,防止丢失或发生意外事故。坚决杜绝以任何方式泄题,一经发现,本门课程的考试视为无效,并按教学事故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各学院要按教务处要求的时间将合格试卷与相应的《试卷命题双向细目表》《商丘师范学院试卷命题审核备案表》等材料交教务处复核,并抽取期末考试用试卷,最后由学院进行制卷。对于印制好的试卷在正式启用前,学院要实行专柜密封存放。

五、试卷评阅与成绩记载的要求

试卷批阅要按照《商丘师范学院考试工作管理规程》(院行字〔2017〕247号)中的批阅要求进行,着重注意以下几点:

1.阅卷时应统一使用红笔,批改符号要统一,评阅人应在试卷每道题的阅卷人一栏签上姓名,不要盖章。试卷批改阅卷人至少2人以上,采取流水作业形式评卷。

2.客观题型,按照参考答案中给出的标准,正确的打对号,错误的打错号,每道小题不再标注得分,统一在该道大题前的得分栏内给出总分。

3.主观题型,按照参考答案中给出的得分点批改,每道题前给出小分,卷面不得出现扣分(即负分),试卷批改要做到给分有理有据。该题型所得总分数写在题目前相应得分栏内。各学院在此基础上根据实际情况可进一步细化批改标准,要做到学院统一要求,不得出现一个学院多个批改标准。

4.试卷批阅完成后,总分人要认真核对各题分数是否正确,以确保试卷得分的正确性,不能出现分数加错的低级错误。

5.成绩登分册填写要规范、学院统一要求,不及格的要用红笔填写,学生缺考、缓考要注明。学生成绩一式两份,经系主任审查,由学院教学办公室收齐,学院领导复核签名后,一份随试卷装订,一份由学院保存。

6.在做好成绩登分册的同时,任课教师应在规定时间内把学生各项成绩准确录入教务系统。如有特殊原因无法按时录入的,需提前向学院说明情况申请后期补录,经学院领导批准后报教务处备案。

六、“课程目标达成评价报告”撰写要求

1.“课程目标达成评价报告”应按照学校相关文件要求进行撰写。应紧扣课程教学大纲,根据本次期末考试成绩、过程性评价成绩等,从课程基本信息、课程描述、课程目标与毕业要求的对应关系、课程实施情况、课程目标与评价依据、课程目标达成的直接、间接和个体差异评价等各个方面进行定量和定性评价。

2.根据评价结果,并总结后10名学生失分原因,从试题的角度、学生的角度、教师教学的角度等各个方面对本学期课程实施效果进行分析与反思,找出教学过程中存在的不足,提出切实可行的改进措施,形成“课程达成评价持续改进报告”。

3.为避免报告中查摆的问题与整改措施同质化、重复化,任课教师应高度重视“课程目标达成评价报告”和“课程达成评价持续改进报告”的撰写,严格按照评价规范开展课程目标达成度评价与深度分析,结合教学实际查摆真问题、制定可操作的整改措施,报告上报学院的同时立即推进问题整改。

4.学院应认真汇总梳理各门课程评价结果与整改计划,建立精准化改进任务台账,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时限与量化目标,并强化过程监督与指导,确保改进措施落地见效。教务处将在下一学期开学初,组织相关人员对上学期期末考试试卷相关材料、近几个学期的学院课程持续改进任务台账进行检查。

七、试卷等归档材料的整理要求

1.试卷装订顺序(由上至下):大封签、考场记录单、学生成绩单、参考答案、空白卷、学生试卷。

2.各学院要对每门试卷进行认真规范装订,装订前务必清点试卷份数和需要装订相关材料,在试卷封签上填写完整的试卷、人数、班级、科目、评卷人、审核人等相关信息等。

3.《课程教学大纲》《试卷命题双向细目表》《商丘师范学院试卷命题审核备案表》《课程目标达成评价报告》、过程性考核成绩登记册及支撑材料应与装订好的试卷册一并放入试卷袋中,并在试卷袋上写明教学(行政)班级、试卷份数等信息,由学院教学办公室统一归档保管,避免出现教师保管丢失原始资料的现象,也便于检查和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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