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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进课程考试非标准答案考试改革的工作方案(试行)
发布日期:2018年11月27日 11:47  查看次数: 次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2015年5月印发的《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在《商丘师范学院课程考核管理办法》(院行字[2017]104号)基础上进一步深化我校课程考核改革,科学合理测评学生的学习效果,改革考试内容和考核方式,注重考查学生运用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破除“高分低能”的积弊,培养学生创新意识和知识运用综合能力。经研究,在全校推行非标准答案考试改革,现将有关事项要求如下。

一、改革原则

1.各教学单位应认真研究相关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根据所承担的课程从实践性较强的专业基础课、核心课程和立项实施课程教学范式改革的课程着手,组织课程教学团队根据课程的地位、作用、特点和课程标准进行研讨,根据课程教学大纲上考核方式的要求,以及期末考试所占比例,探索实施非标准答案考试,提倡采用综合测试、面试答辩、项目设计、情景考场、调研报告、方案策划、案例分析、现场技能操作、作品制作、路演录像、课证融合、课赛融合、自我评价、团队互评、第三方评价等考核方式,提倡两种或多种考试形式,过程考核与结果考核相结合对学生的知识、能力、素质进行全面检测考核。

(1)理论性较强的公共基础或专业课程:重视学生“学习过程”考核,可以采用传统书面试卷考核的方式,并与平时课前预习、课堂讨论、课后作业、随堂测验、个人表现等结合起来的考试方式,促使每个学生都能主动参与学习的全过程。也可创新其他方式进行考核。

(2)实践性强的课程:可以选择采取现场技能操作、项目设计、方案设计、设计答辩、实验测试、作品制作、竞赛形式等方式,或者采取理论测验与上述操作结合起来的方式,或者实际操作与平时学习情况等因素综合考虑的考核方式。

(3)考查课:可采取试卷考核、大作业、调研报告、课程论文、上机操作、现场技能操作、答辩、实验测试、笔试(开卷、半开卷、闭卷)等与日常表现相结合的考核方式进行。

(4)选修课:可采取试卷考核、大作业、上机操作、答辩、小论文、调查报告、实验测试等与日常考核相结合的考核方式。

(5)校企合作课程:引入行业、企业标准与岗位技能要求相结合,采取现场技能操作、实验测试等或者采取理论测验与上述考核方式相结合的形式进行考核。

2.鼓励课程考核与相对应的社会化能力水平考试、行业证书考试并轨,以证认绩;鼓励课程考核与职业技能竞赛相结合,以赛认绩;鼓励课程考核与企业(考核)认证相结合,在工作过程中考核;鼓励通过教考分离的社会化考试或第三方评价来提升课程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的公信力。

二、工作要求

1.实施课程考核改革是深化我校教育教学改革的重要内容,各系(部)负责人与任课教师要以高度的责任感,认真研究课程的教学规律,总体把握所授课程的特点与性质,科学掌握课程教学各环节的质量标准,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每一个学生的学习成效。

2.各教学单位要成立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进行非标准答案考试改革课程的遴选、审核与管理。每个专业每学期遴选1门以上课程,尤其是立项课程范示改革的课程应优先进行,组织课程教学团队制定具体的考试改革实施方案。考试改革实施方案应包括课程名称、课程性质与特点、考核方式、考核内容、具体实施步骤、评分标准等内容,方案要报教务处备案。

3.学校将于每学年组织一次各教学单位非标准答案优秀试题及学生智慧答案的征集工作,进行评选、表彰及成果汇编。各教学单位此项工作开展与实施的情况计入教学单位教学管理工作考评。

4.我校自本学期开始启动此项工作,各教学单位于12月4日前组织遴选本学期期末实施非标准化答案考试的课程并进行学院初审,12月7日前报教务处终审(纸质材料一份报送至教务科,电子版发送至jwk7388@163.com)。

三、对于过程考核要有充分的支撑材料,支撑材料的准备可参考附件。

 

                                                     教务处

                               2018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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