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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年秋冬学期期末考试重考工作安排
发布日期:2021年02月28日 11:33  查看次数: 次

关于2020年秋冬学期期末考试重考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关于2020年秋冬学期期末考试重考定于本学期开学第一周周末进行,现将有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  重考时间安排

公共考试课重考时间为3月5日下午,由教务处协同课程承担单位安排;专业考试课重考时间为3月6日至7日(周六、周日),专业课重考在周末无法安排的可以适当延后进行,但不得超过3月10日。请各学院在规定时间内合理安排专业课的重考工作;考查课重考时间由课程承担学院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所有考试、考查课的重考成绩录入时间为3月8日至18日。

二、重考科目、重考对象及资格

1.重考科目:关于2020年秋冬学期开设的考试、考查课程(公共任选课、集中实践教学环节不安排重考)。

2.重考对象:

① 初修、补修、重修考试成绩不合格的在校生。

② 申请缓考的在校生。

③ 往届结业学生(按照学校疫情防控要求,提前向学生所在学院如实报备本人体温等情况,在3月3日(周四)前携带身份证和两张一寸免冠照片到教务科办理往届生重考证明(佩戴口罩)

3.缺考和违纪的不得参加重考。

三、具体时间安排

1.公共考试课重考:由教务处和课程承担单位协同组织,相关课程包括《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下)》、《大学英语》。具体安排见附表。考务办:智圆楼104教室,请监考教师提前至少20分钟(3月5日14:10分之前)到达考务办签名并领取试卷。

2.其它公共考试、考查课的重考,由课程承担单位负责组织安排。相关课程包括形势与政策、创业基础、大学计算机基础、体育(一)、体育(三)、大学生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A、大学语文、大学计算机基础,以及其它公共课。如无特殊原因,务必在规定时间内进行重考,因特殊原因需推迟安排重考的,需向教务处主管处长提交申请。

3.专业课重考:由各学院在规定重考时间内自行安排。

4.报送重考安排:各学院于3月5日中午12点前将重考安排报教务科,教务处将对重考进行巡视(请各单位将重考安排在标准化考场教室)。

四、成绩录入

所有考试、考查课的重考成绩录入系统时间为3月8日至18日,各学院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将重考成绩录入教务管理系统,并将重考成绩登记表原件一份(盖章)交教务处教务科备案。

五、辅修重考

辅修重考由开课学院负责组织,应避免时间、地点冲突,在3月21日前将重考、成绩录入进行完毕。

六、考风考纪要求

各单位要切实加强重考工作的管理,严格考风考纪。各学院要严把重考的各个环节,加强考场管理,严明考场纪律,组织重考巡视,做好阅卷工作,确保重考工作圆满完成。

七、注意事项

1.重考学生需携带本人有效学生证和身份证参加重考;往届结业生需携带身份证和 “往届生重考证明”参加重考。证件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2.每场考试均需在考场外张贴“考场教室重考名单”,考生必须按照名单安排的座号入座,考场内监考教师组织学生在名单上签到。

3.各考场考生以考场门贴名单为准,名单上没有名字的学生不能参加考试。考生如果有疑问请至考务办公室咨询。

4.往届结业生由学生原所在学院负责通知学生本人办理重考手续,学生在考试前凭教务科出具的重考证明至课程承担单位办理后继手续,并在规定重考时间参加重考。

5.没按时参加重考的学生,不再单独安排重考。

八、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各学院要按照学校有关疫情防控文件及要求,要求师生做好重考工作期间各项疫情防控工作,按要求做好体温检测、佩戴口罩等防护措施,避免考场人员过于集中,确保重考工作顺利进行。

                                         


教务处

2021年2月28日

附件:公共考试课重考时间和地点安排表


公共考试课重考时间和地点安排

考试日期及时间

考试地点

考试科目

重考人数

(不含往届生)

监考

人员

3月5日

(星期五)

14:30-16:20

智圆楼109左

毛泽东思想概论(下)

16

2

智圆楼109右

毛泽东思想概论专(下)

5

2

智圆楼110左

大学英语(专)(I)

5

2

智圆楼110右

大学英语(三)(专)

4

2

智圆楼123

大学英语A(I)、

大学英语A(一)

63+5

2

智圆楼124

大学英语A(三)

58

2

智圆楼207

大学英语B(I)、

60

2

智圆楼208

大学英语B(I)、

大学英语B(一)

57+2

2

智圆楼220左

大学英语B(三)

29

2

智圆楼220右

大学英语C(I)

13

2

信息技术学院负责安排

大学生计算机基础

28


体育学院负责安排

公修体育(一)、体育    (三)

7


课程承担单位负责安排

其他公共考试课重考

11


注:因重考人数是在成绩更正前进行统计的,成绩更正后可能会有变化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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