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过程化管理,切实提高毕业论文(设计)质量,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教督〔2021〕1号)、《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教督〔2020〕5号)和《商丘师范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条例(修订)》(商师教政[2019]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将2026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各学院成立2026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单位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组织与管理;成立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质量监督小组,负责督促和检查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进展情况。选派具有讲师及其以上职称的教师担任指导教师,每位指导教师指导学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10人。
二、信息录入
2026届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全流程通过“格子达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操作完成(https://co.gocheck.cn/10483)。
请各学院于2025年9月26日前将本部门需要在“格子达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中完成全流程工作的2026届本科毕业生信息(尤其需填全所属班级信息)、指导教师信息按系统提供的模板导入格子达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同时,将往届未完成毕业论文工作的学生信息同时迁移学年信息,列入2026届统一管理,并安排专人通知到学生本人按规定时间完成毕业论文工作。
三、其他各环节时间安排
请各学院(部)按照以下时间节点有序推进各项工作。
1.2025年10月20日前,拟定论文选题导入系统并完成师生双选工作;
2.2025年10月31日前,完成毕业论文(设计)开题报告,明确进度与预期成果;
3.2026年3月31日前,完成毕业论文(设计)中期检查工作;
4.2026年4月30日前,提交毕业论文(设计)并进行查重(首次检测,2026年4月20日-24日;第二次检测由各学院自行安排,于2026年4月30日前完成);
5.2026年5月10日前,组织指导教师、评阅人对毕业论文(设计)进行评审;
6.2026年5月20日前,完成论文(设计)答辩工作。
7.2026年5月22日前,完成毕业论文(设计)成绩录入工作;
8.2026年5月30日前,提交毕业论文(设计)终稿并进行查重;
9.2026年5月30日前,推荐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四、相关要求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工作,加强过程监督、检查与管理,确保对毕业论文(设计)选题、开题、中期检查、查重检测、答辩等环节进行全过程管理,严格监控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的形式、内容、难度及实际完成质量情况,确保高质量完成工作。
2.2026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选题要求:来自基础教育、行业企业一线需求,教师专业实践和科研课题,且各专业以实验、实习、工程实践和社会调查等实践性工作为基础的毕业论文(设计)比例≥50%。
3.积极实行 “双导师”制度。鼓励聘请行业企业专家参与毕业论文指导,实现毕业论文校内、校外双导师,师范专业和工科专业要按照师范专业认证和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的相关要求确定双导师比例,其他专业根据国家相关专业质量标准,结合专业特点和论文类型确定双导师比例。
4.毕业论文(设计)相似性检测相关要求:
(1)论文(设计)的“总文字复制比”≤30%;
(2)论文(设计)的主体格式完整(即每篇毕业论文需包含目录、中英文摘要、中英文关键词、正文、参考文献等部分);
(3)论文(设计)的引用率不为0;
(4)论文(设计)的“AI代写检测”不得为高风险。
凡检测结果不符合学校规定的论文将不能如期参加本科毕业论文答辩。
5.毕业论文(设计)抽检
根据教育部《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精神,每一学年度我校获得学士学位的全部论文均需接受抽检,具体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6.资料归档
请各学院及时做好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工作的相关过程资料归类整理、存档工作,不断总结经验做法、完善制度建设、提升工作质量。
教务处
2025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