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我校本科生人才培养方案要求,参照《商丘师范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学分认定与积累转换办法(试行)(院行字[2017]188号)》认定的方式、办法及标准,各学院即日起启动本科生创新创业实践学分集中认定工作。
各学院学生填写《商丘师范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学分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并附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交所在学院审查,各学院对学生提交申请认真审核并予以初步认定,最后将学院认定结果统一汇总,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备案。2022年4月底完成学院认定。教务处将对认定结果进行抽查审核,对于审查不严格的学院将提出批评,并记入教学单位年终考评;对于弄虚作假的学生,取消本次认定的创新实践学分,并根据学校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说明:
1.2019级、2020级和2021级本科生的创新创业实践学分的认定工作在团委进行。联系人:徐航,电话:665566;
2.本次集中认定仅限2017级、2018级在校本科学生,统计认定2021年3月1日至2022年2月28日进行的创新创业实践活动,已认定过的不得重复认定;
3.请各学院在4月22日前把《商丘师范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学分汇总表》电子版发送到教务处实践教学科,邮箱为:huchunhua@sqnu.edu.cn,纸质材料加盖本学院公章报到教务处实践教学科,联系人:胡春华,电话: 61173(内号);
4.请各学院填写《商丘师范学院2022届预毕业生在校期间创新创业实践活动认定学分汇总表》,4月22日前电子版发到教务科邮箱(jwk7388@163.com),纸质版加盖本学院公章报到教务处教务科,联系人:崔伟峰,电话:66919(内号)。
商丘师范学院教务处
2022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