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教督〔2020〕5号)文件精神和我校《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条例(修订)》(商师教政[2019]1号)《本科毕业论文(设计)作假行为处理办法(试行)》(院行字〔2013〕87 号)的相关要求,为保证毕业设计(论文)质量,做好2023届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2023届所有本科(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辅修双学位)毕业生在毕业答辩之前均须使用学校 “大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进行毕业论文(设计)文字复制比检测。终稿重复率不高于30%视为通过检测,否则不允许参加答辩。
二、 指导教师为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所指导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担负对学生毕业论文(设计)质量及学术规范的审查职责。根据学院答辩工作安排,要求学生提前在系统中提交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审核通过后系统将自动进行检测。具体流程如下:
1.学生在系统中“提交毕业设计(论文)”模块,“上传论文(待检测)”处上传。格式要求为word文档(doc或docx文件),以学号+姓名+论文题目命名,内容包括且不限于:封面、声明、目录、中英文摘要、正文、附录、参考文献及致谢等。
2.指导教师在“审核毕业设计(论文)”进行审核,确认合格后点击“审核通过”,系统将立即进行检测。如认为学生毕业论文(设计)有待修改则可点击“审核不通过”,学生修改完成后再次提交进行审核。
三、 学院需提前在系统中“评审答辩和成绩管理” 模块录入答辩安排(答辩安排模板见附件1),以便进行督导检查。
四、答辩结束后,学院于5月29日前完成毕业论文(设计)成绩录入工作,以免延误学生毕业审核和学位授予。
五、根据教育部文件要求,自2021年起教育部每年将组织抽检上一学年度授予学士学位的毕业论文(设计),学院需高度重视并组织学生于6月2日前在“提交毕业设计(论文)最终版”模块中提交最终版毕业设计(论文)(声明页需扫描或电子签名),经指导老师“审核通过”后,进入学校毕业设计(论文)数据库存档,配合完成教育部论文抽检工作。
六、校级本科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推荐每个学院1-3篇(推荐论文综合成绩须达到90分),请各学院提前组织学院内的评审推优工作。评选结果填报《2023届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汇总表》(附件2),纸质文档由主管院长签字,加盖学院公章后,于2023年6月15日前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应天楼114室),同时将汇总表电子版、毕业论文(设计)全文电子版(按照校级优秀论文模板修改,word文档)发送至电子邮箱:63031@sqnu.edu.cn。
商丘师范学院教务处
2023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