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实践教学
 毕业论文设计 
 实习实训 
 考研工作 
 大学生创新项目 
 学科竞赛 
◆ 快速导航
教务管理
网上选课
评教
成绩查询
教学建议邮箱
网络教学
◆ 站内搜索
当前位置: 首页>>实践教学>>毕业论文设计>>正文
关于加强2023届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年04月17日 18:24  查看次数: 次

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教督〔20205号)文件精神和我校《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条例(修订)》(商师教政[2019]1号)《本科毕业论文(设计)作假行为处理办法(试行)》(院行字〔201387 号)的相关要求,为保证毕业设计(论文)质量,做好2023届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2023届所有本科(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辅修双学位)毕业生在毕业答辩之前均须使用学校大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进行毕业论文(设计)文字复制比检测。终稿重复率不高于30%视为通过检测,否则不允许参加答辩。

二、 指导教师为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所指导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担负对学生毕业论文(设计)质量及学术规范的审查职责。根据学院答辩工作安排,要求学生提前在系统中提交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审核通过后系统将自动进行检测。具体流程如下:

1.学生在系统中提交毕业设计(论文)模块,上传论文(待检测)处上传。格式要求为word文档(docdocx文件),以学号+姓名+论文题目命名,内容包括且不限于:封面、声明、目录、中英文摘要、正文、附录、参考文献及致谢等。

2.指导教师在审核毕业设计(论文)进行审核,确认合格后点击审核通过,系统将立即进行检测。如认为学生毕业论文(设计)有待修改则可点击审核不通过,学生修改完成后再次提交进行审核。

三、 学院需提前在系统中评审答辩和成绩管理模块录入答辩安排(答辩安排模板见附件1),以便进行督导检查。

四、答辩结束后,学院于529日前完成毕业论文(设计)成绩录入工作,以免延误学生毕业审核和学位授予。

五、根据教育部文件要求,自2021年起教育部每年将组织抽检上一学年度授予学士学位的毕业论文(设计),学院需高度重视并组织学生于62日前在提交毕业设计(论文)最终版模块中提交最终版毕业设计(论文)(声明页需扫描或电子签名),经指导老师审核通过后,进入学校毕业设计(论文)数据库存档,配合完成教育部论文抽检工作。

六、校级本科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推荐每个学院1-3篇(推荐论文综合成绩须达到90分),请各学院提前组织学院内的评审推优工作。评选结果填报《2023届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汇总表》(附件2),纸质文档由主管院长签字,加盖学院公章后,于2023615日前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应天楼114室),同时将汇总表电子版、毕业论文(设计)全文电子版(按照校级优秀论文模板修改,word文档)发送至电子邮箱:63031@sqnu.edu.cn

商丘师范学院教务处

2023417


上一条:关于加强2024届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汇编2021届本科优秀毕业论文(设计)的通知

关闭


Copyright ?2014-2016 商丘师范学院教务处
联系电话:0370-3057387;0370-3057389
地址:河南省商丘市平原路55号 (邮编:476000)
建议使用IE7.0以上版本浏览
  商丘师范学院教务处新浪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