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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三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年12月14日 11:54  查看次数: 次

各教学单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三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认定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23〕24号)和《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三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推荐工作的通知》(教办高〔2023〕441号),学校启动校内申报遴选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程类别

我校具有申报第三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名额的类别包括线上、线下、线上线下混合式和社会实践四类。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推荐课程须为普通本科高校纳入人才培养方案且设置学分的本科课程,包括思想政治理论课、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以及通识课等独立设置的本科理论课程、实验实践类课程等。

(二)推荐课程须于2024年1月31日前至少经过两个学期或两个教学周期的建设和完善。线上课程及混合式课程需具有可追溯的学生在线学习记录,第一期上线开课时间不得晚于2022年7月31日。

(三)课程建设期间,需在内容、方法、评价上有所创新,并取得实质性改革成效,在同类课程中具有鲜明特色、良好的教学效果,并承诺入选后将持续改进。

(四)课程原则上从河南省认定公布的省级一流本科课程,以及2022年、2023年立项建设的省级虚拟仿真教学实验项目中产生,推动一流专业、一流课程联动,鼓励一流专业建设点加强一流课程建设。此前参加过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推荐但未通过认定的课程,须经进一步修改完善,在上次推荐之后至少经过一个完整教学周期的改革实践方可申报。2022年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而采用在线方式进行授课的线下课程、线上线下混合式课程,如符合教改设计理念并取得预期效果,可视为完成一个教学周期。

(五)课程可由主讲教师个人申报或团队负责人牵头申报。课程负责人、课程团队主要成员只能参与申报一门第三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已获得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的教师(包括作为课程负责人或团队主要成员)原则上不得再次申报。课程负责人(或主讲教师)须为申报高校正式聘用的教师,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和较高学术造诣。团队主要成员一般为近5年内讲授该课程教师,师德师风好,教学能力强,积极投入教学改革。线上课程的申报团队成员,须为相应课程平台显示的该课程主讲教师。

(六)参与申报课程的所有团队成员均须由其所在学校(或工作单位)校级党委或相当级别党组织出具政治审查意见。

(七)具体申报推荐要求参见“通知”(附件1)、申报说明(附件2)以及相关类型课程申报书(附件3至6)。

三、申报材料

课程团队须提交申报书、时长10分钟内的说课视频(包括教学理念、课程设计、课程实施、改革成效等)、1节课堂实录教学(课堂或实践)视频和其他佐证材料。

四、材料提交

各教学单位组织教师填写相关类别课程申报书,于12月20日前将申报书、汇总表(附件8)、政治审查意见(包括成员及课程内容审查,参见附件9)、学术性评价意见(学院或课程申报团队组织相应学科专业领域专家(不少于3名)组成的学术审查小组签字,参见附件10)及相关附件按以下要求提交:

(一)线上一流课程、线下、线上线下混合式、社会实践一流课程。相关材料电子版(说课及课堂实录视频可拷贝至应天楼104室)发送至邮箱:sqnuks@sqnu.edu.cn,纸质版申报书一式五份,附件材料合装成册一式一份,以及政治审查意见、学术性评价意见、相应类别课程汇总表一式一份,报送至应天楼104。其中,线上一流课程须同时提交课程数据信息表(预申报版)(附件7)电子版和纸质版。

(二)请对照此次通知申报要求,符合申报条件的请填写申报书及相关材料,不符合申报条件的,无需提交申报材料。


附件:

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三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认定工作的通知

2.第三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说明

3.第三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书(线上课程)

4.第三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书(线下课程)

5.第三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书(线上线下混合式课程)

6.第三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书(社会实践课程)

7.课程数据信息表(线上课程申报书附件)

8.第三批国家级一流课程申报推荐汇总表

9.政治审查意见(参考模板)

10.课程学术性评价意见(参考模板)




教务处

2023年12月14日


  • 附件【附件1-10.rar】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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