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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丘师范学院2024年教育部师范教育协同提质专项华南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推荐公告
发布日期:2023年12月21日 15:41  查看次数: 次


根据教育部师范教育协同提质计划,结合我校实际,为实现精准选拔优秀青年教师赴华南师范大学读博深造,现就2024年师范教育协同提质计划博士招生专项推荐工作,作说明如下: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在本学科中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学科或专门技术上能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招生专业及推荐计划

招生专业:符合华南师范大学 2024 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的师范专业要求。

推荐人选专业:申请人专业须属于师范专业。

拟推荐名额:目前正式计划还没下达,待指标下达后再确定。

三、学习方式与学制

师范教育协同提质专项博士研究生学习方式为全日制,学制为4年,最长学习年限按华南师范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执行。

四、报考条件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具有师范专业相关硕士学位,从事师范专业相关教育教学管理工作。

3.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学校的规定。

4.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5.外语水平达到华南师范大学 2024 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的要求。

6.立志为教育事业和豫东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且承诺毕业后按照定向培养协议到商丘师范学院就业。

7.截止到博士录取当年的入学时间,其年龄不超过40周岁。

凡符合上述条件的我校在职教师均可申请。

推荐人选须承诺学历、学位证书和身份的真实性,经核查发现提供不实材料者,将取消其报考资格或录取资格。

五、报考类别

师范教育协同提质专项计划的博士考生,报考类别和录取类别必须定向就业。

定向就业的博士研究生:人事档案、户口等留在商丘师范学院。定向就业的博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商丘师范学院和华南师范大学分别签订定向培养协议,毕业后按定向协议回商丘师范学院就业。考生因报考博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由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六、学费与奖助学金

(一)2024级学费标准:按华南师范大学规定标准执行。

(二)住宿费标准:具体收费标准以华南师范大学的住宿安排为准。

(三)奖助学金:按照华南师范大学研究生院公布的《研究生奖助学金规章制度》执行。

七、报考办法

详见华南师范大学 2024 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八、提交申请材料

1.提交时间:

考生将各项申请材料按序号顺序排列(请勿装订),在202412251200前将申请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报送至应天楼104室查验,复印件留存,原件退回本人。

2.申请材料清单:

1)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各 1 份。

考生必须同时提交硕士学位证书、硕士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本科毕业证书的复印件或证明书各 1 份。

2)外语水平相关证书 1 份。

3)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研究方向。

4)已有科研成果证明材料(按华南师范大学 2024 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要求提供)。

九、联系电话:3057386

教务处

2023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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