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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2年下半年课程教学范式综合改革项目结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年06月17日 16:07  查看次数: 次

 

各学院:

为检验课程教学范式综合改革项目建设成效,加强课程教学范式综合改革项目管理,提高教师教学技能,提升课程教学水平,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现将2022年下半年课程教学范式综合改革项目结项工作通知如下。

一、结项范围

2016、2017、2018、2019年立项,至今暂未结项,2022年下半年按照改革要求正常开课的课程。2022年秋季学期不开课的课程可在后续开课学期申请结项。

二、项目完成条件与评审标准

1.项目结项按照《商丘师范学院课程教学范式改革项目管理办法》(院行字〔2016〕33号)规定进行。《课程教学范式改革项目结项评价办法》中要求的全部内容必须完备,不允许缺项。

2.近3年学生评教成绩两次在后30%或一次在后10%的暂缓结项。

3.近3年学生评教成绩均在后50%或一次在后30%的,如学院认为该教师评教成绩较差,是因其它极其特殊原因造成的,请学院出具正式书面说明并给出解决方案,评审时提交专家讨论,并报学校研究决定。

三、结项项目要求

(一)学校要求材料清单

结项要求按照《商丘师范学院课程教学范式改革项目管理办法》(院行字〔2016〕33号)进行。

1.《商丘师范学院课程教学范式改革项目结项书》1式10份;

2.根据不同立项类型的《结项标准要点》,填写《商丘师范学院XXXX式课程教学结项标准内涵及评分表》(1份),对照自评表,提交相关支撑材料一份;

3.《商丘师范学院课程教学范式改革效能评价通用指标体系》(1份);

4.撰写结项报告,说明泛雅网络教学平台和课程录制情况,总结改革亮点(1份);

5.课程标准(1份);

6.完整教学设计(1份);

7.课程相关慕课证书;

8.XX学院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课程教学范式综合改革项目结项汇总表(1份)。

(二)学校材料提交时间地点

纸质材料请于9月9日下午17:00点前以学院为单位集中送报至教务处104室,电子版请发送到sqnujyk@163.com。联系人:李老师、王老师;电话:3057386(67386)。

(三)学院材料提交

各学院可以根据各自实际,自主确定本单位材料提交要求。

四、鉴定方式

(一)学院初步鉴定并公示鉴定结果

各学院对课程教学范式综合改革项目结项审核要认真负责,以切实发挥改革课程的示范引领作用。要结合学生评教成绩、学生访谈和问卷调查结果、教师平时课堂教学情况和课程负责人提交的结项材料,对课程建设情况和实际效果进行全面评价。

材料审核时要严格按照院行字(2016)32、33号文件精神,对照结项要求,认真核对自评表中的全部材料,特别是视频资源是否完备,教学设计是否合理,结项报告水平高下,慕课证书是否具备,课题组成员是否与申报材料一致等。结项报告中必须明确本课程范式改革类型。

各学院要组织院长任组长,教学副院长任副组长的专家组认真进行审核,并对每一个结项项目给出具体审核意见(审核意见填写到《商丘师范学院课程教学范式改革项目结项书》学院鉴定意见栏),专家组全体成员(原则上不少于7人)逐一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后统一报送。专家组至少听申请结项课程公开课一次。学校提倡各学院进行公开鉴定,相关专业教师全员参与,鉴定方式由各学院自主确定。

考虑到课程范式改革项目的示范性、长期推行需要和结项后1.5倍工作量核算可能会引起的一系列问题,考虑到课程范式改革老师付出的实际差异,要让平时做得好,教学效果好,材料提炼和教学设计确实出彩的老师有获得感、认可感,让做得不好,或者申请了项目但推进不力,改革效果不明显,教学设计粗糙,力度不大,师生不予认可的项目,要督促他们认真完成,确保课程教学范式综合改革取得实效。

结项后,各位老师仍要继续改革,各学院也要每年度对老师改革情况进行考核,考核合格按照1.5工作量计算。学院一定要严格把关,确保通过课程教学范式综合改革,切实提高课堂教学质量。

(二)学校专家复审并公示复审结果

学校复审严格按照《商丘师范学院课程教学范式改革项目结项评价办法》进行。要求评价办法中的每一项内容都必须有相应材料支撑。结项评审坚持严格标准,对于建设成效不符合要求的项目坚决不予结项。

项目负责人要对照结项要求,进行PPT汇报,并现场回答专家评委提出的问题;评审专家在认真审阅结项材料、查看学院鉴定意见的基础上,通过投票确定鉴定结果。验收通过后,学校仍将通过听课、学生调查座谈、学生评教等形式定期对示范课程进行复查,如复查不通过,将不再列为示范课程,取消工作量系数奖励。

(三)报请学校研究同意

 

 

 

 

 

教务处

2022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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