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商丘师范学院教材建设与管理办法(修订)》(院行字[2020]143号)规定,为进一步加强应用型校本教材建设适应学校教学改革需要,结合学校教材建设实际情况,根据人才培养目标,结合学校转型背景下专业建设和课程建设的需要,鼓励教师编写一批优势突出、特色鲜明、高质量的应用型校本教材,实施精品教材战略、宁缺勿滥,抓好重点教材规划,不断推动教学内容、教学范式的改革。
一、教材选题重点是应用性强的案例教材;体现改革创新的实验教学教材和实习实训教材;解决教学急需的教材;以及其他应用型人才培养需要,具有鲜明特色的教材。
二、教材立项程序:教师申报、学院推荐、学校评审、择优立项。
三、应用型校本立项教材建设期限一般为 2年。申报人应在建设期内完成教材修订或编写。建设期满,学校将进行审定验收,只要能列入学校资助规划教材,出版后即在学校推广使用。未通过审定的教材,应按审定意见在规定期限内完成修改。若仍达不到规定要求,取消其校规划教材立项资格。
四、教材编写基本要求。应紧紧围绕学校转型发展的需要,体现课程教学范式改革的总体思想,同时符合以下要求:
1、教材编写要反映现代教育思想观念、信息技术手段,知识要点加入二维码,通过扫描二维码可直接观看。同时符合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培养的需要,在体系、内容上有创新性。
2、教材编写要以课程教学大纲为依据,符合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及课程教学范式改革要求,符合教学规律和认知规律,有利于培养学生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体现实用性。
3、教材编写要准确阐述先进理论与概念,充分吸收国内外前沿研究成果,体现行业发展现状,具有先进性。能对接职业标准和岗位要求,体例完整,结构科学,案例生动,深入浅出。
4、教材编写要注重吸收具有企业实践经验的行业、企业高级工程技术人员、外校同行专家参与教材建设,体现产教融合性。主编一般应具有副教授以上职务,有较高学术水平,较强组织协调能力。必须是教学改革项目或课程范式改革完成的项目,在实践基础上运行效果好,已取得优秀成果,具有丰富经验的改革项目优先立项。
5、教材编写体例要求规范科学。应包括绪论、正文、案例、思考题、参考文献与资源等,要充分反映课前、课中、课后的教学要求与安排。文字规范,文图配合恰当、清晰,标点、符号、公式、数据、计量单位符合国家标准第十五条。
6、教材前言须说明课程教学范式相关内容。
7、教材需在出版的同时,建立课程网站,具备课件、微视频,相关资源等基本要素。
8、已获得立项建设的教材不得重复申报。
五、立项建设的应用型校本教材,每部资助2万元。经费主要用于教材在省级以上出版社出版、教材研究、购买图书资料、文印复印、调查研究等。
六、报送材料
1.相关材料:新编应用型校本教材需提供编写提纲、样稿及出版计划等,修订教材需提供前一版次的教材样书、修订计划等。
2.报送时间:2021年12月3日前将《应用型校本教材建设立项申报书》(附件1)《应用型校本教材建设项目申报信息汇总表》(附件2)和相关材料报教务处。其中纸质版《应用型校本教材建设立项申报书》(附件1)报送一式8份,其余材料纸质版报送1份。以上报送材料均需纸质版和电子版,电子版发送至邮箱13598397976@139.com。
3.学校将组织专家评审,确定拟立项的教材建设项目。
4.报送地点:应天楼118教材科
联系人:陈新,咨询电话:0370-3112256
教务处
2021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