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关于做好河南省高等教育学会2021年高等教育研究项目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豫高教学会[2023]3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对项目研究工作的管理和监督,确保项目顺利完成,提高研究质量,学校将对2021年高等教育研究项目进行中期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我校获批立项的2021年度河南省高等教育学会高等教育研究项目。具体名单见附件1。
二、检查内容
1.项目研究是否按照《河南省高等教育学会关于公布2021 年度河南省高等教育研究项目立项名单的通知》(豫高教学会[2022]12号)要求和《河南省高等教育学会高等教育研究项目立项申请书》中批准的研究计划、研究内容开展工作;研究进度是否符合要求;项目经费是否真正用于课题研究,开支是否合理。
2.项目负责人和成员作为第一署名人是否有正式发表的论文、正式出版的专著等成果,或提交并被采纳的研究咨询报告(附实际应用单位的采纳证明)等成果。
3.成果是否标明“河南省高等教育学会高等教育研究项目 XXX 号”字样。
三、检查要求
1.各项目负责人梳理项目进展情况和阶段性成果,并对照立项申报书和申报项目时填写的预期成果情况,填写《河南省高等教育学会高等教育研究项目中期检查表》(附件2),查找问题与不足,及时制定改进措施。
2.各项目负责人填写《河南省高等教育学会高等教育研究项目中期检查汇总表》(附件3)。
3.各项目所在单位负责对项目研究情况进行检查,对成果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进行审核,所在教学单位院长在《中期检查表》上签署意见并盖章,并将附件2和附件3及相关成果材料于2023年4月10日前报送至教务处教学研究科(应天楼104)。纸质材料提交一式一份,电子版发送至sqnujyk@sqnu.edu.cn。
附件:附件1:河南省高等教育学会高等教育研究项目中期检查项目名单
附件2:河南省高等教育学会高等教育研究项目中期检查表
附件3:河南省高等教育学会高等教育研究项目中期检查汇总表
联系人:李毅然 邵雪原 电话:3057386
教务处
2023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