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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推荐河南省第二十七届教育教学信息化交流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年04月13日 15:54  查看次数: 次

各教学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和教育部《教师数字素养》标准,根据教育部教育技术与资源发展中心《关于举办2023年全国师生信息素养提升实践活动(第二十七届教师活动)的通知》(教技资〔2023〕14号)和《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举办河南省第二十七届教育教学信息化交流活动的通知》(教办资保〔2023〕120号)文件精神,经研究,我校决定开展推荐河南省第二十七届教育教学信息化交流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设置与说明

(一)项目设置

高等教育组:微课、优秀教育电视节目。

(二)项目说明

1.微课:是指教师围绕单一学习主题,以知识点讲解、教学重难点和典型问题解决、技能操作和实验过程演示等为主要内容,使用摄录设备、录屏软件等拍摄制作的视频教学资源。主要形式可以是讲授视频,也可以是讲授者使用PPT、手写板配合画图软件和电子白板等方式,对相关教学内容进行批注和讲解的视频。

(1)制作要求:报送的微课作品应是单一有声视频文件,要求教学目标清晰、主题突出、内容完整、声画质量好。视频片头要求蓝底白字、楷体、时长5秒,显示教材版本、学段学科、年级学期、课名、教师姓名和所在单位等信息,视频格式采用支持网络在线播放的流媒体格式(如mp4等),画面尺寸为640×480以上,播放时间一般不超过10分钟,视频中建议出现教师本人讲课的同步画面。

根据学科和教学内容特点,如有学习指导、练习题和配套学习资源等材料请一并提交。

(2)报送形式:作品以zip压缩包格式报送,总大小建议不超过700MB。

2.优秀教育电视节目:是教育电视新闻、校园电视作品、教育电视主持人风采等交流、展示类视频资源。

(1)制作要求:

教育电视新闻(含校园新闻):每条新闻时长控制在3分钟以内;校园新闻应围绕一个新闻主题摄制。

校园电视作品(新闻专题类):校园专题以记录典型人物、文体活动或探讨校园生活热点问题,宣传学校办学特色为主题,时长控制在10—15分钟。

校园电视作品(校园DV、MV):应具有微时长、微周期、微投入、主题集中、故事情节完整特征,适于在各种媒体(特别是移动媒体)上播放,时长不超过10分钟;MV包括校歌和其他适合学生演唱的歌曲,制作完成后有字幕,时长3—5分钟。

教育电视主持人风采:包括专题采访、栏目主持(不含电台播音主持);时长控制在10分钟以内。

(2)报送形式:前期录制分辨率不低于720×576,视频制作推荐使用高清制式,压缩推荐采用H.264编码方式,码流率不低于256Kbps,封装格式推荐使用MP4,总大小不超过2G。以ZIP或RAR压缩包的方式上报。

二、资格审定

项目作品要按照文件中所规定的范围、标准进行设计、制作,要充分体现信息技术环境下教学方式的变革,展现学生自主学习、探究学习的过程,整合并利用优质资源,促进信息技术与课程深度融合。

微课作品限作者一名,其它每件作品作者不超过三人,每位教师限参与报送一件作品。

作品须为原创作品,资料的引用应注明出处,如引起知识产权异议和纠纷,其责任由作品作者承担。有政治原则性错误和学科概念性错误的作品,取消参加资格。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作品,取消参加资格。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认真落实主体责任,明确责任机构和责任人,加强组织领导。

(二)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学院要切实重视全省第二十七届教育教学信息化交流活动的评选报送工作,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把参加本届活动作为促进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教师信息化素养和教育信息化应用水平的重要措施。

(三)积极参与,提升质量。各学院要聚焦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加快建设高水平教师教育体系,引导广大教师积极参与,加强优质资源的开发与应用,加强协作与交流,有效推动数字技术与教育教学的深度融合与应用创新。

四、报送办法及时间

(一)报送办法

项目作品、项目作品登记表(附件1)、交流活动汇总表(附件2)填写后并加盖单位公章,以学院为单位打包电子版扫描发送信箱,纸质版一式一份报送至教务处114办公室。

(二)报送时间

2023年6月19日。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怡

联系电话:616002

电子信箱:wangyi16@sqnu.edu.cn(邮件主题请注明“交流活动”)

                                                     教务处

                                                   2023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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