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全面检验基础教育教学研究工作的成果和成效,我校决定开展2025年度校级基础教育教学研究项目的结项验收工作,通知如下:
一、结项范围
2021 年度立项的基础教育教学研究项目(商师教政〔2021〕57 号文件)、2022 年立项的基础教育课程改革课题研究项目(商师教政〔2022〕34 号文件)、2023 年立项的基础教育研究项目(商师教政〔2023〕32 号)。其中2021年度、2022年度立项的项目必须参与本次结项,2023年立项的且未完成研究工作的项目,可延期至下一次进行结项。
二、结项条件
按照《商丘师范学院基础教育教学研究项目结项鉴定等级标准》(商师教政〔2023〕32 号中的附件2)文件执行。
三、结项方式
学校统一组织专家进行鉴定结项。
四、材料报送要求
请各项目负责人于2025年6月26日前,根据《商丘师范学院基础教育教学研究项目结项鉴定等级标准》申请相应鉴定等次,将申请结项相应等次中所规定的材料(一份研究报告、一份论文复印件、专著原件等)和《项目结项统计表》提交至教务处104室,电子版材料发送邮箱(sqnujyk@sqnu.edu.cn)。
附件:校级基础教育项目结项附件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