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市场监管总局等四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在院校实施“学历证书+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制度试点方案》(教职成〔2019〕6 号)要求,为进一步规范 1+X 证书制度证书考核计划申报与调整工作,推进 1+X 证书制度的实施,现就相关事宜通如下。
一、充分认识 1+X 证书制度工作的重要性
1+X 证书制度体现了职业教育作为一种类型教育的重要特征,是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完善职业教育和培训体系、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一项重要制度设计。各学院要充分认识实施 1+X 证书制度的重要性,切实把 1+X 证书制度作为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举措、深化人才培养培训模式和评价模式改革的重要途径,强化院校作为 1+X 证书制度工作实施主体的责任。各学院要根据本校工作实际和资金预算安排,认真制订培训计划,科学申报考核计划,合理调整考核计划,确保按时完成考核任务。
二、规范证书考核计划申报与调整工作
(一)考核计划的申报时间
证书考核计划申报工作包括新增考核计划的申报工作(以下简称“新增申报”)、已有考核计划的调增申报工作(以下简称“调增申报”)、已有考核计划的调减申报工作(以下简称“调减申报”)等 3 种类别。自 2022 年春季学期起,每年安排 2 次申报工作。各学院的申报时间为每年 3 月、9 月的 11日之前。
(二)考核计划的申报程序
1.新增申报。各学院需按要求提交《新增申报汇总表》(见附件1)。新增申报在规定的申报工作时间段进行,考核计划原则上在当年底之前全部完成。
2.调增申报。各学院因考核证书种类或等级变动、参加考核学生增加等原因,可以根据需要对已有证书考核计划申报调增。调增申报,需按要求提交《调增申报汇总表》(见附件2)。自2021年秋季学期起,调增申报不受申报时间限制,考核计划原则上在当年底之前全部完成。
3.调减申报。各学院因考核证书种类或等级变动、参加考核学生减少、经费预算不足、培训评价组织取消证书考核组织等原因,可以对已有证书考核计划申报调减,申报时需按要求提交《调减申报汇总表》(见附件3)。调减申报在规定的申报工作时间段进行,每次申报调减比例不得超过当时实有考核计划数的30%。
各学院需提交《新增申报汇总表》《调增申报汇总表》《调减申报汇总表》纸质版和电子版(纸质版需学院相关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申报汇总表作为审核的依据之一。
(三)考核计划的退出机制
2021 年秋季学期始,建立考核计划退出机制,每年11月11-20日,省教育厅对申报时间已满1年但实际未开展考核工作的证书考核计划进行强制退出。考核计划退出率纳入院校1+X 证书制度工作成效监测指标。
三、2021 年秋季学期证书考核计划调整工作安排
(一)申报类别
2021 年秋季学期,各学院可进行新增申报、调增申报和调减申报。其中,调减申报可对 2020 年考核沿用计划、2021年已申报计划进行调减,此次调减申报不做比例限制,不纳入2021 年度1+X 证书制度工作成效监测指标。
(二)申报时间与材料报送地点
各学院证书考核计划的调整申报材料(附件1、2、3)纸质版报送至应天楼109,电子版发送至sqnujyk@163.com。报送截止日期:2021年10月22日。
(三)工作要求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 1+X 证书制度考核计划调整工作,各学院主要负责同志要召集相关负责同志,认真研究、客观评估已开展证书及现有资源情况,对于确实无法完成考核计划的要及时申报调减,对确有证书考核需求的要及时申报调增或新增。
2.2021年秋季学期考核计划调整工作结束后,各学院要根据调整后的证书考核计划,抓紧制订证书培训和考核工作计划,加强与培训评价组织的沟通协调,按时完成证书考核计划任务,并及时支付证书考核费用。
3.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考核费用标准详见附件4。各学院如对培训评价组织提出的证书考核费用标准有不同意见,请填写《试点院校证书考核费用标准意见建议反馈表》(附件5),《试点院校证书考核费用标准意见建议反馈表》(附件5)纸质版报送至应天楼109,电子版发送至sqnujyk@163.com,报送截止时间:2021年10月20日。
联系人:邵雪原 电话:668176
附件:
1.新增申报汇总表
2.调增申报汇总表
3.调减申报汇总表
4.《关于征集设施蔬菜生产等 105 种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考核费用标准意见的函》
5.《试点院校证书考核费用标准意见建议反馈表》
教务处2021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