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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年11月04日 13:43  查看次数: 次


各学院:

“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是教育部、财政部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和教学改革工程”的重要项目之一。根据《商丘师范学院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管理办法》(院行字2017〕79号)文件的有关要求,学校将启动2021年度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立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我校全日制本科专业在校学生,已有主持项目且未结项的学生不得作为主持人申报新的项目。

(二)申报程序

1.项目主持人到教务处网站下载《商丘师范学院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申请书》,见申报材料附件(1),按要求填写有关内容后,交至所在学院。

2.各学院组织有关专家对申请项目进行初审,认真填写项目申请书中的学院意见,择优向学校推选优秀项目。每个学院推荐不超过10项,每位指导教师推荐不超过2项,每个项目组成员不超过8人。

3.各学院做好有关材料的汇集整理工作。包括项目的申请书(附件1)一式三份;商丘师范学院2021年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立项学生项目情况统计表(附件2)一份;商丘师范学院2021年大学生创新实验计划立项项目指导教师信息统计表(附件3)一份。以上纸质材料需要盖学院公章报送教务处114室,附件2和附件3同时需要报送电子版。

4.申报材料报送要求:各学院统一报送,不受理个人申报。

报送时间:20211110日前受理申报,过期不候。

联系人:潘柯宇

地点:教务处 114

咨询电话:3057388

邮箱:jiaowcsjjxk@163.com

(三)评审办法

1.学校将根据《商丘师范学院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管理办法》(院行字2017〕79号)的相关规定,组织专家组对推荐项目进行评审,择优作为学校2021年度立项项目。

2.本年度项目立项突出实践性和应用性,文科类以实证调研为主,理科类以设计、制作、研发为主,不以理论研究和写论文为主。学校将根据各学院学生申报情况确定立项数量,并对拟立项项目进行公示。

3.评审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正式发文公布。学校将按照《商丘师范学院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管理办法》(院行字2017〕79号)的有关规定对立项项目进行资助和管理。

(四)几点要求

1.“大学生创新实验计划”是学校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实验技能、实践能力的重要举措,是我校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重要尝试。各学院要高度重视,精心准备,做好项目申报的宣传、发动和组织工作。

2. 各学院应把此项工作与实验室开放、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科研平台及实践教学改革等工作有机结合,突出实践教学效果,培养学生创新能力和动手操作技能。

3. 入选项目所在学院应向项目组免费提供实验场地、仪器设备、教师指导等便利条件,为项目顺利实施提供必要的条件支撑和保障条件,并给予一定匹配经费。

4. 为确保我校“大学生创新实验计划”项目顺利实施并取得成效,学校将对组织情况、实施效果纳入教学单位年度考核。

 

附件: 2021申报材料

1. 项目申请书

2. 立项学生项目情况统计表

3. 立项项目指导教师信息统计表

 

教务处

202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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