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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创新实践学分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年03月15日 10:19  查看次数: 次

各学院:

根据我校本科生人才培养方案要求,参照《商丘师范学院学生劳动教育实施办法(商师学政〔2020〕9号)》认定的方式、办法及标准,现启动2024年本科生创新实践学分集中认定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认定对象

全校2024届毕业生含专升本

二、认定程序与要求

(一)学分认定

1.全日制本科生

团委从PU 口袋校园”平台导出“劳动教育实践学分成绩单”,分发各学院,由学院直接认定学分填写《商丘师范学院2024届预毕业生在校期间创新创业实践活动认定学分汇总表》

2.专升本学生

1)学生申请:填写并向学院提交《商丘师范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学分认定申请表》一式一份,并附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原件,学院审核后返还本人。复印件一份,作为认定材料留存归档

2)学院审核:各学院根据学生申请材料进行学分认定,并填写《商丘师范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学分汇总表》《商丘师范学院2024届预毕业生在校期间创新创业实践活动认定学分汇总表》

(二)结果上报:

4月22各学院将如下材料报送教务处:

1)《商丘师范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学分汇总表》纸质版、电子版1份(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2)《商丘师范学院2024届预毕业生在校期间创新创业实践活动认定学分汇总表》纸质版、电子版1份(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三)抽查审核教务处将对认定结果进行抽查审核,对于审查不严格的学院将提出批评,并记入教学单位年终考评;对于弄虚作假的学生,取消本次认定的创新实践学分,并根据学校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三、联系方式:

1.团委联系人:徐航 15836825566

2.教务处联系人:胡春华,电话:3057388;邮箱为:63031@sqnu.edu.cn


教务处

20243月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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