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教学建设
 教学建设 
◆ 快速导航
教务管理
网上选课
评教
成绩查询
教学建议邮箱
网络教学
◆ 站内搜索
当前位置: 首页>>教学建设>>正文
关于开展河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2022年鉴定结项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年04月01日 16:39  查看次数: 次


校内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河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2022年鉴定结项工作的通知》(教办教科〔202284号)文件要求,现就我校2022年河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鉴定结项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原则

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项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贯彻我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守诚信、创新原则,着重验收课题最终成果的学术质量。注重研究成果的科学性、创新性、价值性、规范性和时代特征,对不同类别课题实行分类评价,根据专家意见综合确定鉴定等级,确保结项评审的公平、公正。已被撤项的课题不得申请结项。

二、成果要求

一般课题研究报告不少于1.5万字。

专项课题研究报告不少于2万字,且需按照课题申报文件和《立项通知书》的要求发表约定数量的相关学术论文,每篇论文不少于3000字;提交3000字左右的相关工作改革和发展建议。

重点课题研究报告不少于3万字,且需按照课题申报文件和《立项通知书》的要求出版学术专著或发表约定数量和层次的相关学术论文,专著不少于15万字,每篇论文不少于3000字;提交3000字左右的相关工作改革和发展建议。

重大招标课题研究报告不少于5万字,且需按照课题申报文件和《立项通知书》的要求出版学术专著或发表约定数量和层次的相关学术论文,专著不少20万字,每篇论文不少于3000字;提交5000字左右的相关工作改革和发展政策建议。

各类课题研究报告文本复制比均不得超过20%。一般课题研究报告文本复制比检测由结项申请人自行安排,申请结项时须提交合法有效的复制比检测报告;专项课题、重点课题、重大招标课题研究报告文本复制比仍由省教科规划办委托第三方统一检测。

课题成果作者均须是课题组成员,其中专著须是课题主持人独著或主持人为第一作者,论文至少1篇为课题主持人独著或主持人为第一作者。与研究主题无关的著作、论文等不得列入课题研究成果。

出版的专著和发表的论文,需独家注明河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类别+课题名称+课题批准号。没有注明或注明多家资助机构的成果不得列入课题研究成果。

免于鉴定的一般课题除按要求提交研究报告外,须在全国中文核心期刊(北大图书馆版)上发表或被《人大复印资料》转载相关学术论文1篇以上(含),每篇不少于3000字。专项课题、重点课题、重大招标课题结项,不得申请免鉴定。

三、材料要求

课题主持人申请课题结项需提交以下材料:

1.《课题立项通知书》复印件。

2.《课题申请评审书》(原申请立项评审文本)。

3.《开题报告》(相关栏目需有关人员手写签字)。

4.《中期报告》(相关栏目需有关人员手写签字)。

5.《重要事项变更申请审批表》(无变更无需提供)。

6.《课题鉴定结项申请审批书》(附件1)。

7. 研究报告。为方便成果检索,研究报告首页标题左上方须注明课题批准号,标题下方须注明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名称(规范化全称)、主持人和课题组成员姓名,姓名中间不能有空格,包含主持人在内所有姓名依序横向连排,姓名与姓名中间用半角分号隔开(样式见附件2)。

8.相关工作改革和发展建议(一般课题无需提供)。

9.课题研究期间正式出版的专著、发表的学术论文及其他相关成果材料(非正式出版的结集材料、学术会议交流的论文等)复印件(封面、版权页、目录、专著或材料集的前言、论文的正文、封底等)。

10.成果影响和效益证明(领导批示、成果应用、获奖情况、媒体报道及决策建议被采纳等的证明文件)。

11.研究报告复制比检测(查重)报告(机构检测出具的检测报告需加盖检测机构公章;个人在线检测的需提供信息完整的原文标注报告)。

12.匿名研究报告(专家鉴定用)。报告文本中不得直接或间接透露课题主持人、主要参与者及所在单位信息或相关背景资料,否则不予鉴定。

匿名研究报告外,上述其他材料还需提交装订成册的纸质版。纸质版材料应按上述1-11的顺序统一用A4纸左侧胶装成册(封面样式见附件3,原则上装订为一本)。一般课题每项提交1套,专项课题、重点课题和重大招标课题每项提交2套。研究成果有专著的,另需提交专著原件5本(套)。提交的所有纸质版材料均不退回。

四、鉴定评审及结果公布

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项采用网上匿名鉴定与会议现场评审相结合、专家个人鉴定与集体评议相结合的方式,对研究成果的科学性、创新性、应用性、规范性和难易程度进行综合评定,由评审专家写出鉴定意见。通过成果鉴定的课题,省教科规划办对其结项材料进行综合审核、验收,签署审核意见,经省教育厅批准结项并发文公布,由省教科规划办制发《结项证书》。

鉴定审核不合格的课题,在研究期限内的,省教科规划办将鉴定意见反馈给课题主持人,课题组根据鉴定意见进行修改完善,可在第二年申请再次鉴定;再次鉴定审核仍未通过的课题,将被终止研究。逾期不申请再次鉴定又不说明理由的,视为放弃再鉴定权利,课题自动终止。被终止课题的主持人,3年内不得申请或者参与申请河南省教育科学规划和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有资助经费的课题被终止后,其已拨付部分将予以追回。

五、材料报送

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项材料需一题一袋报送,材料袋正面需注明课题名称、课题批准号、课题类别、课题主持人姓名、主持人所在单位等信息。

各学院需将应提交的结项材料电子稿统一审核后,按一般课题、专项课题、重点课题、重大招标课题分别建立类别文件夹(命名格式为“2022结项+课题类别+项数),其中每项课题一个文件夹(命名格式为序号+主持人姓名,序号与汇总表排序一致)。报送学院总文件夹命名格式为“2022结项+报送单位名称+总项数,汇总表电子稿放入总文件夹中。

报送时间:20225517:00点以前,逾期不候。

报送地址:教务处教学研究科104办公室,邮箱:sqnujyk@163.com

联系人:李毅然、王怡,电话:67386


附件:关于开展河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2022年鉴定结项附件

 

                                    教务处

                                  202241

 


上一条:关于开展校级虚拟教研室建设项目申报与立项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商丘师范学院关于开展2022年度课程思政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

关闭


Copyright ?2014-2016 商丘师范学院教务处
联系电话:0370-3057387;0370-3057389
地址:河南省商丘市平原路55号 (邮编:476000)
建议使用IE7.0以上版本浏览
  商丘师范学院教务处新浪微博